十来匹马没有任何的队形,散乱地从朔方城破旧的北门进来,没有丝毫停留,在街道上飞奔。
马儿身上汗水混合着雪花,浸湿了美丽的鬃毛,在冷冷的北风里渐渐地化成点点冰晶。那点点滴滴的血迹,就像雪地里突然出现一朵朵的红梅,妖娆艳丽。
是朔方城的斥候,一队人应该有五十人,怎么剩下十多人?一个个盔歪甲斜,身上血迹斑斑点点,到底遇到了什么事让他们成了这般模样?
打头是熟悉的黄骠马,见到李青莲亲热地摇着大脑袋打了个响鼻,程处默的头盔不知道去了哪里,散乱的头发沾染了雪花,战袍大块大块的被血染红。
程处默见李青莲对他浑身上下不停打量,咧着大嘴一乐:“没事,都是胡子的血,俺老程命大福大死不了,嘿嘿,嘶……”
看来不是牙疼,是大笑扯动了伤口,疼的倒吸凉气。
“还是先回营再说吧。”大街上不是说话之地,军情也应该及时汇报给老程。
回到老程的帅府,斥候们自然有人安排治疗伤情,李青莲扶着程处默进入老程的帅帐。老程老牛都在,还有一个身着光明铠的大将,从来没见过。
年纪约莫三四十岁,想准确看出这些从沙场走出来的厮杀汉的年纪实在困难。个子不高不矮,横向发展的厉害,满脸的胡子拉碴,左边还有一道刀疤十分刺眼。
见到程处默的样子,屋里的人呼啦一下全站起来。毕竟是自己的儿子,老程还是很关心的,平时的严厉那是恨铁不成钢。那双粗大的大手拍拍这儿,拍拍那儿,大嗓门很急切:“哪儿疼?这里,这里?……”
程处默直咧着:“别别,不疼都给你拍疼了。”
牛进达自是叫来军医,给程处默处理伤势。扒去甲胄,扒去外衣,扒的剩下一块兜裆布,反正一屋子男人,也没什么害臊的。
李青莲给火盆里添上柴,扒拉扒拉让火烧得更旺一点。
程处默的伤真的没什么,浑身的血迹大都是敌人的,除了一些皮外伤,就是左臂上一道三寸长伤口,不深,反正没看到骨头。对于他这么一个浑身长着一块块腱子肉壮得和头牛一般的人,实在是没啥问题。
既然没什么大问题,李青莲也没有显摆,毕竟神药虽好,是用一点少一点,一药难求啊。
军医见血差不多凝固,就拿着一块旧布准备给裹起来,回头熬点药和几天就差不多了。这还是因为程处默是大将军的儿子,搁一般军士裹起来就行,药都省了,朔方城的药材存量不多,能省一点是一点。
李青莲不想显摆,不想成为众矢之的,不想被人当成怪物抓起来研究。
领先半步是天才,领先一步是疯子,领先十步是妖怪,没的说的,大家一起抄家伙上,必须要消灭。
可是还是忍不住喊停了军医的包扎工作,没办法,你说你这不是草菅人命吗?虽然现在是大雪纷飞,天气寒冷,不容易感染。可你总得把伤口清洗一下吧,万一里面有啥这个那个的碎片啥的,伤口能恢复好吗?
拿烧酒凑合一下给清洗清洗,再弄块干净布包扎包扎。几百年前华佗做到的事儿,怎么现在人反而不知道呢?
李青莲决定给军医上一课,就上点简单的清洗伤口,包扎伤口,简易的防治感染的办法。老程对老神仙是无条件相信的,已经上升到信仰的高度。对于老神仙的弟子,老程决定暂时给予完全的信任。为啥子是暂时呢?因为李青莲在老程的心里还不能喝老神仙相提并论,能不能从暂时变成永久,那就要看李青莲在以后的岁月里的表现了。
李青莲这段时间天天在军营里晃来晃去,官不大,知名度不小,军医自然认识这个年轻的参军。能做参军的都是读书人,这年头不是什么人都有机会读书的,不说钱财,首先你得有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