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即表示冷笑,“不能受气?”于是恶毒因子当场再次发作,随口唤来刘春:“你去鱼池里捞盆稀泥,原封不动送到府上去给他。”
刘春愣住,没明白我的意思,但是也乐颠颠地跑了出去。
他才出去刘彻就进了来,见我案上地下摆的全是竹简书卷感到很是好奇。
弯腰捡起卷书来看了两眼,他挑眉道:“别告诉我你打算著书立,我可不信。”
我抱着双膝,权把他的揶揄当作赞美,喜巴巴道:“果然聪明睿智,我才刚刚开始写就被你感应到。”
整理八卦这项工作忙得我连百美图也很久没有翻过,而是对着这些加起来已有好几百岁的大叔大爷的日常生活产生了无比浓厚的兴趣,令我很多时候都有干脆招几个编辑来办份诸如娱乐周刊一类报纸的想法,或者在此庞大的信息量基础上稍微发挥些想象力,写本百万字史诗出来用以传世。
但结果发现实际操作起来远比起想象困难,所以不得不将之搁浅,从而转为另外寻找他路以表达这份狂热的心情。
我寻找到的方式便是写各类白话文。
我从书堆底下翻了卷卷册出来,显摆给他看:“这是我写的书,言情短篇集,头一篇主角是刘春和余英,我将他们俩的身份适当地进行了艺术还原,写的是他们在鸟语花香的春天里偶遇后发生的故事,——你瞅瞅。”然后从旁跟他解释这种他从未接触过的新鲜文体。
看了几篇之后他竟然对我的“荒诞”渐渐有了兴趣,还兴致勃勃跟我讨论起里面人物角色。“余英配刘春不够抢眼,高斯比刘春更高壮些,我认为高斯比较合适。”
我把这看成是他护短之故,但是见他如此捧场,心里高兴,便不想驳他面子,当场将余英改嫁给了高斯。余英在旁边抱着柱子掩面惨呼,我只当没看见,更是又从旁边翻出卷更加新净的卷册摊开给他:“这本是连载的章回体,是写你的。”
他从善如流接过去,看着看着脸色就开始变臭。
我承认我有促狭,因为这本写的是他跟韩嫣的故事。当他看到自己“在飘满梨花雪的未央宫里,凝望着他的如水双眸,温柔地在他耳畔低喃:‘嫣,朕一直爱的是你’”这一段时,脸色已经很难看很难看。
“我有跟你过我爱的是谁?”他毫不留情以冰冷的眼神连连瞪我,连声音也很冰冷。
而我脸皮早被他瞪厚,抱着竹简退后几步,鄙视他道:“这个你自然不会,不过以我这么聪明,不也猜得到的。”
“你为什么不编排董偃?”他望着我,如是。
我顿步,转过脸回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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