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逸辰被洛安挠得笑出声,求道:“洛洛,放过我吧,我怕痒。”
因着洛安的回答,表里如一,他心里也是喜滋滋的。
洛安不再挠,笑眯眯地看着他,“现在满意了吧?”
叶逸辰重重地点了点脑袋,欢喜地望着眼前的女子,“洛洛,你真好!”
他相信,这个女子以后就算会拥有三千后宫,也绝对不会滥情。
之后,他向洛安问出了许多萦绕在心头的困惑。
洛安则耐心地一一解答。
……
一天后,是当朝左相大人杨曼书的六十大寿。
作为两朝元老,手握兵符,且其义子云初起是当朝的云贵君,目前后宫中地位最高的男子,当朝轩皇女殿下的父君,杨曼书的声望自然极高。
就连当今圣上炽帝也卖了她一个面子,特地为其免了这天的早朝,称左相率凤天两朝,建功立业无数,乃一代不可多得的忠臣,世代为官者的榜样,今日既是其花甲之寿,当普朝同庆,在朝的一众官员皆应上门祝贺道喜。
于是,今日左相府前门庭若市,车水马龙,就连附近的巷子里都堵满了各式各样的马车。
因着炽帝那一句话,朝堂上的官员几乎都来了,有的就算不情愿,也只能埋在心里。
这贺寿,也讲究一个场面。
众人皆知,杨曼书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痴情种。
其年轻时,经历过佳人才子的浪漫故事,娶了一个与她情投意合的男子做了正夫。
据说,那个男子,名唤阜痕,是当时有名的一代公子,不仅貌美如玉,而且多才多艺,家世也极好。
杨曼书娶他前,还未当上宰相,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芝麻小官,但这个阜痕就认定了她,即使家里反对,他也义无反顾。
后来一波三折地,杨曼书最终还是将阜痕娶到了手。
婚后,两人琴瑟和谐,极为恩爱,简直羡煞旁人。
有这么个通心意的美夫郎,杨曼书未再娶。
那一年里,杨曼书在朝堂上崭露头角,开始平步青云,最终坐上了宰相的位置,其中自然有不少艰辛,但阜痕一直对她不离不弃、默默支持,所以,两人可谓一对患难夫妻。
可惜,好景不长,阜痕为杨曼书生下一个女儿后,就撒手人寰,徒留杨曼书成了孤家寡人,独自抚养女儿。
自此,杨曼书消沉了一年,后来虽有几个小侍,但一直未续弦。
那些小侍均未为她生下一儿半女,因此,她膝下只有阜痕为她留下的一个女儿。
但是,其虽有女,却不能承欢膝下,因为,她女儿八岁的时候,就被一位得道高僧收了去,在江湖上漂泊,一晃三十几年,彻底没了踪影。
而眼前,这六十大寿最好得有自家子孙为其贺寿、送上喜果才显得喜庆,但杨曼书没有,所以这个场面撑不起来。
很多官员出于好意,为给杨曼书撑起场面、添添喜气,就将自己家眷都带了过来,多稚龄的孩子,这些孩子穿着喜庆,手上抓着喜果,奶声奶气地向杨曼书贺着寿。
而本次寿宴的主角杨曼书身穿绯红的飞鹤祥云衣衫,端坐在主位上,看着眼前一个个粉雕玉琢的娃娃,心里不免有些触动。
儿孙成群的天伦之乐,她是这辈子都享受不到了。
以前,女儿在身边的时候还能想想,可后来,女儿被云如海抢了去,她就再也无望。
所以,她极恨云如海,纵使其已经死了,她依旧恨。
突然,一个小厮匆匆走了过来,一脸笑意地向她禀告:“夫人,轩皇女殿下来了。”
杨曼书本能地站起身,心中的郁抑立马消散了些。
远远地,她就看见身穿一袭绯罗蹙金刺五凤襦裙的凤沐轩分开人群,径自走上前来,向她行跪拜礼,字字铿锵有力,“孙女见过老祖宗,祝老祖宗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日月昌明、松鹤长春;笑口常开、天伦永享。”
她身后跟着几十个侍卫,肩上都扛着红木箱子,箱子里装满了金银珠宝,盖封处,贴着用纸剪成的红色寿字,显然,这些都是她为杨曼书准备的寿礼。
在场的官员数了数,一共二十二箱,是个吉利的双数,有的不禁感叹凤沐轩出手阔绰,有的夸赞她孝顺,不端皇女的架子,总之,好话说尽。
“起来吧,轩儿。”杨曼书连忙上前亲自将凤沐轩扶起,一脸欣喜,今天这孩子无疑给她长脸了。
“外婆快坐吧,今天你是寿星,怎能让你劳累?”凤沐轩被杨曼书扶起后,就势将她扶回了座位。
无论她对外婆有多恨,其终归是她的亲人,是她在这世间的一份依靠,今天是其六十大寿,她作为其外孙女,自然不能让其掉了面子。
“好好好,这就坐。”杨曼书顺着凤沐轩的力坐回了身后的椅子,面上难得地流露出几许慈爱,“你快去席中坐吧。”
凤沐轩眸光微闪,有一瞬的恍惚,外婆何曾对她流露过这样的情绪?
莫非,是为了演戏给众人看?
想到此,她心里刚刚燃起的微光立刻被扑灭,刺骨的凉意。
点点头,就往院中走去,随意挑张位子坐了,再次看向杨曼书,发现其已跟他人应酬起来,那张面上的笑意,她怎么看都觉得无比虚伪恶心。
她垂眸,苦笑,双手紧紧地搅在了一起。
凤沐轩,你怎么还敢奢望?!
怎么还敢?!
小时候怎么过来的,你难道忘了不成?
院中,已摆满了桌椅,主要是用来宴请今日过来贺寿的宾客用的,现在基本已座无虚席。
很多人官员看到凤沐轩,就端着酒盏上前,欲与她攀上关系,刻意讨好奉承着。
凤沐轩来者不拒,面上堆满了假笑。
凤沐轩,你现在一定也很丑陋吧?!
前方的空地上,搭建着一个戏台子,上面的戏子正卖力地表演着贺寿的曲目。
突然,一抹烟色身影出现在左相府门口,就孤身一人,手上提着一只精致的礼盒,递了拜帖给门口的侍卫,就径自往里走去。
此人不是水清浅是谁?
他一进入主院,就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这个男子身上仿佛就有这种魔力,明明用面纱遮了容颜,身上无任何饰物点缀,很是朴素,但他总能轻易地让别人的视线在他身上停留。
仿佛天边的一道浅云,淡淡的,却总是惹人妄想将其揽入自己怀里,直至伸出手去,才知看似咫尺,实则天涯。
其实,他之所以这般惹眼,还有另一个原因。
出于礼节,宾客们带来的家眷都被安置在别院,因此这个主院里基本都是女子,此时进来一个水清浅,目光自然齐刷刷地全往他身上招呼,心里并不惊讶他会过来。
因为众人早已在心里默认,这个男子不简单,不能将其同其他男子相提并论。
水清浅在朝堂上的表现,总是不浮不躁,比起许多女官,他的性子沉稳淡定许多,因此,在许多事情的决议上,他总是能给出一个最理智的答案。
除此之外,他目前已立下一个不小的功劳。
前阵子,他通过观天象,测出近段时日凤天西北的一些地区会出现蝗灾。
为此,他特地上奏朝堂,建议提前收割那些地区的农作物,虽然现在收割还为时尚早,难免会损失些,但总比蝗灾来袭全军覆没的好。
虽然朝中有不少反对声,但最终陛下还是征用了他的意见,下了旨,并十万火急地将这份旨意送达那些地区,命那里的农民提前收割地里的农作物。
几日前,那些地区传来消息,称近段时日果真蝗虫压境,幸好农作物收割得及时,才没有落得颗粒无收的惨败境地。
此消息一出,不仅朝堂上的女官都打心底里对这个男子敬佩,就连坊间的百姓也都对他心服口服,街头巷尾再没有流传出男官多荒谬的言论。
所以,水清浅现在的人气简直如日中天。
他此时出现在左相的六十岁大寿上,众人无一觉得不妥当,认为男儿家就不该孤身一人抛头露面之类云云,因为在她们心里,这个男子有足够的资本这样做,他绝不逊色于任何一个女儿郎。
况且,水清浅头上除了压着众所周知的当朝太史令的帽子外,还有另外一顶极惹人眼红的帽子——杨曼书侄孙的身份。
即使承受着万众的瞩目,但水清浅依旧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不急不缓地踱到杨曼书跟前,优雅地施了一礼,淡淡的嗓音,“清浅见过姨奶奶,祝姨奶奶吉祥如意、富贵安康。”
说着,他将手中的礼盒打开,里面放置着一壶酒,若仔细看,那酒壶做得特别,周身刻着荷花的浮雕,还上着水墨的色泽,显得十分雅致。
水清浅双手托着酒壶,呈到杨曼书面前,继续道:“姨奶奶,这是清浅用初夏荷花花苞酿成的酒,名唤赏荷风。其中‘荷风’的‘荷’乃‘荷花’的‘荷’,望姨奶奶笑纳。”
杨曼书眼睛一亮,伸手接过,拨开上面荷花形状的盖子,霎时,壶中飘出一股清冽的酒香,似荷花初绽的芬芳气息,引得一众宾客都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
杨曼书自然喜欢得紧,连忙将盖子重新盖好,交予一旁的小厮,算是收下了,一边赞道:“清浅,你这礼送得好,姨奶奶很喜欢。”
“姨奶奶喜欢就好。”水清浅掩在面纱后的嘴角微微扬起弧度,好听的嗓音柔柔的,仿佛微风拂煦。
杨曼书眸中流露出慈爱,对院中凤沐轩坐的席位方向指了指,“快去席上坐吧。”
这个孩子虽不是她女儿亲生的,但从小伶俐,她觉得这个孩子长大能成大器,才允女儿一直留着他,如今,果然不负所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