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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赢取自由身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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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万大军溃尽,丁一沙场纵横,数番冲杀历经险难,所谓“惟馀肝胆在”,点出自己凭仗忠肝义胆才坚持下来;又来一句“应诧头颅好”又有劫外余生之庆幸,没有因功自骄的气味,只是说能活着回来,连自己都惊诧的。

周旋在门口扯着刘俨入得内来,却开口道:“口占一首,赋科举应试!”这就是命题作文了,明显他不相信丁一的诗词是自己写的,包括刚才那一句。他认为丁一是请了枪手的,在家中先行准备好这么一句,毕竟关外归来,总会有人问及嘛,所以他出了个题,并且不是一句,而是一首诗。

陈循看了周旋一眼,微微摇了摇头,有点太苟刻了,也没有必要这样,一个状元跟丁一这秀才计较什么?就算丁一事先找了枪手备下这么一句,也算他本事,能先做好准备,不至于临时出错,何必逼人太甚?

边上刘俨凑过来打圆场道:“畏庵兄,限题未必太拘谨,不若便教如晋随兴口占就好。”

当听着刘俨这般说,周旋也清醒过来,丁一却不是自己的同窗,也不是自己门生,这么弄的确是太过,连忙打起笑脸说道:“方才那句极醒神,又知如晋诗才极好,故之失言了。如晋若无所感,不必强求。”意思是弄不出算了,不用出丑。

其实,周旋还是不高兴。

这种不高兴,就是学霸看见一个明明是学渣的货,突然做一份奥数题居然有七十分一样——污辱别人智商么?就凭你这学渣,你要之前没做过这份题,老子敢把试卷吃下去!大约是这种愤怒——作弊也不知道收敛些?

说到诗词,丁一当真就不怯了,其实不单是喜欢战例而阅读不少诗词,还有一个原因,诗词背来还能哄女孩子,应景时来两句装一装自己很有格调,特别在经济不宽裕的情况下,君子固穷啊云云,哄不了人跟你一辈子,至少还有几宵温存,最不济能收张好人卡吧?

但有女孩愿意听背八股文么?有么?

丁一听着周旋的话也怒了,学霸就学霸,知道你周状元牛逼,但你当丁某人这文抄公是假的么?你可以从八股上看不起丁某人,但你不能看不起这几百年的文学发展史不是?当下丁一便决定了,污辱李鸿章,无他,李鸿章写了许多首的《赴试途中有感》!不抄他丁一感觉都对不起自己。

“丈夫只手把吴钩,意气高于百尺楼!”张口就先剽窃了这句,无他,这句最熟。

然后丁一为了不给学霸看扁,没有接着抄后面的,因为不应景,但没关系,李鸿章不弄了许多首么?丁一回忆了一下韵律平仄,开始在脑中拼凑出下一句:“回首昔曾勤课读,负心今尚未名收。”这句算是抄了另一首的颔联九成,改了后面一个字为了合平仄与押韵。

听着陈循眼前一亮,至少第一句,气势很不错,第二句虽有点生硬,但人家临场口占,连用笔打草稿都没有,又没出现平仄不对的地方,也押上韵了,也应景,连刘俨都点起头来了。

丁一起身袖手,昂首踱步,周旋以为他是接不下去,在想怎么接,其实丁一是在想着怎么抄才押韵又平仄不会出错,他脑中十几首《赴试途中有感》,用得着想怎么往下接吗?随便哪首摘上一句颈尾联,意境都能差不多凑合,足足来回行了十步,丁一才吟道:“未重宦海持清节,不忆烽烟战狄酋。待到明秋枫败尽,鹿鸣宴座是心酬。”这两句为了押韵和应景算是抄了一半,但句子格式却是照套的。

陈循、周旋和刘俨都为之脸上变色。

不是这诗有多好。

真不见得,除了第一句之外,其他几句也就那么回事,本来就是丁某人拼拼凑凑出来的。

但他快啊,他十来步就吟诵出来,押韵平仄都没问题,还是十分应景。

单就是这个快字,绝对称得上“才思敏捷”四个字了。

虽说丁一读过许多诗词,但要换个古文基础不好,对近体格律诗不熟的、不知晓韵脚的人来,没背过平水韵,不知道平起仄起的讲究,一时半刻不定就能拼出来。从这点来说,也算丁一有点文抄公的潜质了。

“世间事,真无奇不有!”周旋苦笑着这么低叹了一句。

他不得不服气,就凭丁一十步成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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