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时,多同正在听明才部落的酋长汇报。
“……老家在茂陵邑,原本是个无赖小儿,可十几岁之后,竟然无师自通,懂得天文历法等各种奇巧之术。本人建立了学堂,曾在大汉皇宫城墙上和术士赌斗,表演炼金术,被人称为燕神仙。主持建造的云中城,是大汉最坚固的城池。在头曼城,带着一百人砍了匈奴国单于的脑袋,后来的经历就不太清楚了……”
多同听了这些,就已经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个年轻的汉朝官员,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不过刚刚二十出头儿,就已经干成了这样的大事儿。
“你这调查的很彻底。汉朝,到底有多大?还有你说的匈奴,比我们夜郎强还是弱?”多同问道。
这种问话从多同的嘴里说出来,其实是唐蒙的悲哀。这家伙在这里搞开发这么久,竟然都没让多同重视起来。
果然,战争才是让人重视的根源。
“回大王,汉朝之大,不可描述。而那匈奴所占的地员更是辽阔。据说匈奴的骑兵快速纵横,就是汉朝也跟他们打了六十多年。若不是这个燕侯横空出世,这战争,说不定还要持续多久。”明才部落酋长略带激动的说道。
“此人,真的这么厉害?竟然到了一人决定战争进程的地步?”多同有些不相信。
明才部落酋长点了点头说道:“我所说的,没有半句虚言。之前,是我们太自大,小看汉朝了。”
多同不愿意相信事实,可又不得不相信。
“是战是和,还请多同大王示下。”明才部落酋长虽然嘴上这么说,可心里已经打算好了。
若是多同和汉军言和,他就跟着多同一起投降汉军。反之,若是多同非要和汉军一战,那就对不起了。我明才部落就要先投降汉军。
他们虽然名义上都是隶属于夜郎国。可毕竟自己的部落就是自己的部落,他作为部落的酋长,要为自己的族人考虑。
多同沉思了一下,说道:“匈奴人善于骑射,汉人能打败他们,必定也善于骑射。如今在我们这里,到处都是山岭。他们的骑兵优势发挥不出来。我们还可以一战。”
“大王,且兰部已经一战,结果就在那里。”明才部落酋长说道。
“且兰才几千人的军队,而且是被汉人偷袭。”多同眼里闪烁着深邃的光芒,说道:“而我手里,有六万大军,足以和他们一战。”
任谁,在一个地方称王称霸久了,都不愿意再有人来分一杯羹。更何况这人来不是为了分一杯羹,而是为了吞并这块儿地盘儿。
多同的想法儿很明确。不管胜利,先战一下再说。
胜了,自己继续做夜郎王,统领一方。
若是败了,自己率领大军投降。最不济也能混个温饱不是。
在他的心中,就只有他的权力。至于战士族人的生死,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大王既然这样想,明才部落没有其他想法儿,唯命是从。”明才部落酋长说道。
“集结大军,和汉人一战。”多同拍案而起。这一刻,他雄心万丈。
甚至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过自己打败了汉军之后,趁势北上,把什么大汉什么匈奴一股脑的都收了。
然后再向西,把西夷的当羌、古滇国等也都纳入囊中。成就自己的一代帝王伟业。
雄心壮志的多同,却没注意到明才部落的酋长离开时的表情。
若是他看到了明才部落酋长的表情,定然会多想想。
可惜,他已经走上了战争的道路。
而明才部落的酋长,在第一时间,奔赴了汉朝一边。他要做一个首告者,这样或许会有更好的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