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队,随我杀上去!”西飞雪拔出战刀,首先就冲杀了过去。
但是他的护卫队长却一把拉住了他,叫道:“大帅你留在中间,护卫队我来率领!”
“你给我带人堵在这里,死了都不能退,我们一退,右军就会受到冲击。如果右军无法集结,我们就输定了。一刻,我们给他争取一刻时间。”西飞雪大声叫道,“除非大家全死了,否则就必须战斗到我们击退敌军。”
战争就是这样残酷。但是西飞雪的护卫队还是义无返顾地冲向了敌军。
熊平大吼一声,一枪挑飞迎面杀到的敌人,奋勇向前。身后的一帮护卫应声跟上,继续跟着熊平往前突击。
西飞雪看到了熊平,知道他是敌军的高级将领,冲着他就冲了过去去。
熊平手中枪刚刚挑飞一个敌人,西飞雪忽然飞马从侧面就杀过来了,抡起手里的刀就劈向了熊平的脖子。
熊平被这忽然出现的状况吓了一跳,还好反应够快,左手单手拿枪横扫,对着西飞雪的刀就去了。
当地一声,两马交错。
熊平总算是有惊无险。
但是两人过招后,还没有缓过气来,一直紧随熊平身后面的护卫队却杀到了。
双方的护卫队随即混战在一起。
可怜西飞雪左挡右架,也不知道砍出了多少之后,才终于冲出空挡,但是身上却已经受伤了。
他回头看去,竟然只有自己一个人杀出了敌阵,他的护卫队已经全军覆没,他心里一阵悲痛,然后身上的伤势过重,西飞雪终究是再也支撑不住了,惨呼一声后边掉落到了马下。
这时候,羌胡人的弓箭手在混战之中开始发威,对敌人展开疯狂射击。
盖猛本人经过一阵冲杀之后,身上已经是沾满了鲜血。他的手下纷纷拿出小型盾牌,迎着密集的箭雨,一往无前。
而赵风的白耳禁卫也奉命加入了战斗。
他们很快就找到了发挥点,五百名白耳禁卫纷纷拿出自己的弓箭,对准敌军的弓箭手进行还击。
他们个个都是神箭手,但是羌胡人乃是从小练就的箭术,那是他们吃饭的本钱,箭术绝对不差,双方难分轩轾。
盖猛这边的人马很快就冲到了敌人的大纛旗附近,盖猛兴奋地怒吼连连,叫喊着要大家跟他过去将大纛旗砍倒。
半刻钟的时间之后,羌胡人的大纛轰然而倒。盖猛的骑兵队士卒们之中,随即爆发出了一阵欢呼。
兴奋过后,盖猛高举双斧,不停地吼叫着要让他的人马重新集结起来继续出击,雄浑的战鼓声,响彻敌人的大营。
杀气腾腾的士卒们士气如虹,无不纵声狂呼。吼声惊天动地,直贯云霄,整个战场好象都在吼声中颤栗起来。
高时黎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心脏剧烈地跳动着,浓烈的血腥味在夜风之中四处飘散。
在短短的两刻钟左右的时间里面,他的人马就被杀得死伤惨重。
但是高时黎是羌胡人的英雄,他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坚强和任性。
高时黎艰难地吞下几口唾沫,大声叫道:“密集阵列,准备随我出击。”
这时候,右军士卒以最快的速度列阵完毕,但阵列却是乱七八糟。但是他们还是过去支援了高时黎。
高时黎没有看到度也高回来见他,心急如焚,担心他出了什么事,但现在已经顾不上度也高的生死了,现在最重要的是击退盖猛的骑兵队。
盖猛的骑兵队还在继续狂奔和杀戮。
就在高时黎高举战刀,正要高声下令跟他一起出击的时候,战场后方忽然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鼓声。
黑夜之中,无数战鼓同时擂响,声遏流云!
高时黎顿时被震得呆若木鸡,面无人色。
盖猛的骑兵队的士卒们听到黑夜里的战鼓声,无不纵声欢呼。大家精神振奋,士气陡涨,喊杀声更是一浪高过一浪。
在敌人右军阵地的后方的阵地上,密密麻麻全部都是排成方阵的蜀汉军步兵,出现在敌人的后面。
汉军士卒随着密集的战鼓声,踩着整齐的步伐,大步向前。
陆逊此时坐马上,立于中军位置。
他的身上是一身白色的亮银色衣甲,腰间佩戴一把长剑。他虽然是个十足的书生,但是上了战场总归要携带武器。
他现在是这支人数两三万的步兵队大军的总指挥,所以根本就不可能亲自在第一线冲杀,所以他的心里一点都不紧张,也就更加没有想到过要亲自上阵冲杀。
所以,陆逊的神色很淡定,即使身边就是千军万马,也不能够让他感觉过度兴奋。因为他曾经指挥过的军队数量,较之今晚可是要多得多!
而刘禅现在,就被赵云护卫着,在远离战场的后面,一双大大的眼睛透过黑暗,望向了远处逐渐火起的羌胡大营。
赵云耳力好,根据各处的鼓声不时地给刘禅提供一些大概的战场实时情况。艰难地吞下几口唾沫,大声叫道:“密集阵列,准备随我出击。”
这时候,右军士卒以最快的速度列阵完毕,但阵列却是乱七八糟。但是他们还是过去支援了高时黎。
高时黎没有看到度也高回来见他,心急如焚,担心他出了什么事,但现在已经顾不上度也高的生死了,现在最重要的是击退盖猛的骑兵队。
盖猛的骑兵队还在继续狂奔和杀戮。
就在高时黎高举战刀,正要高声下令跟他一起出击的时候,战场后方忽然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鼓声。
黑夜之中,无数战鼓同时擂响,声遏流云!
高时黎顿时被震得呆若木鸡,面无人色。
盖猛的骑兵队的士卒们听到黑夜里的战鼓声,无不纵声欢呼。大家精神振奋,士气陡涨,喊杀声更是一浪高过一浪。
在敌人右军阵地的后方的阵地上,密密麻麻全部都是排成方阵的蜀汉军步兵,出现在敌人的后面。
汉军士卒随着密集的战鼓声,踩着整齐的步伐,大步向前。
陆逊此时坐马上,立于中军位置。
他的身上是一身白色的亮银色衣甲,腰间佩戴一把长剑。他虽然是个十足的书生,但是上了战场总归要携带武器。
他现在是这支人数两三万的步兵队大军的总指挥,所以根本就不可能亲自在第一线冲杀,所以他的心里一点都不紧张,也就更加没有想到过要亲自上阵冲杀。
所以,陆逊的神色很淡定,即使身边就是千军万马,也不能够让他感觉过度兴奋。因为他曾经指挥过的军队数量,较之今晚可是要多得多!
而刘禅现在,就被赵云护卫着,在远离战场的后面,一双大大的眼睛透过黑暗,望向了远处逐渐火起的羌胡大营。
赵云耳力好,根据各处的鼓声不时地给刘禅提供一些大概的战场实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