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署同时直接对监察院和皇帝负责,用以检查官员的任何贪腐行为。
而且,廉洁署官员被刘禅授予了超然的特权,他们的一切行动不受到其他任何官方权力的干预,并且有自动启动调查权的程序。也就是说,一旦得到官员贪腐的消息,廉洁署不必得到上级的授权,便有权力展开调查。这保证了廉署执法的独立性。
于是,改组之后的廉洁署在次年二月份,首先在江东设立了结构,开始在市舶司内部展开了稽查。
经过了一个月时间的内部稽查之后,发现内部官员确实出现了贪腐的情况,但是情况并非十分严重。但是,刘禅对贪腐是零容忍的,因为既然官员贪污了一千金是贪污,那么贪污了一个铜钱当然也是贪腐,其贪污**的性质,并没有因为他只是贪污了一个铜钱而在性质上面发生变化!
于是,刘禅开始借此整肃市舶司。由于这时候没有专门的立法机构,刘禅不得不向丞相府、廷尉和监察院妥协,授命三个结构协同制定《防止贿赂条例》、《廉\洁\署条例》、《防止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三部法律。
其中,《廉\洁\署条例》在刘禅的一再坚持下,再度被赋予另一个附加的责任。那就是必须非常重视贪污的预防,做好“防范胜于打击”。
廉署需要为为公营、私营机构等提供防贪顾问服务。如果认为某个商业机构的某个业务程序可能导致贪污,就要写出报告要求他们改过来,而且需要提请相关利益者对此保持警惕。
同时,廉署还要向居民进行肃贪倡廉的宣传教育,并把防贪教育编入正在逐步张开的全民教育体系里面的课程,希望“廉洁是美德”的观念深入人心。
如此一来,刘禅借由这个机会,又在经济和政治权力领域,相继推出了非常有用的三部适用法律,保证了官府的廉洁。
而随着市舶司的稽查完毕,相关人员也都受到了查处。
董允本身虽然没有贪污,但是有失职的职责,刘禅责令他必须为市舶司的事情负责,要他自己引咎辞职,并且向国民致歉,这是董允仕途上面的一次比较严重的挫折。
然后,刘禅从成都派出原司金校尉王连接替董允出任市舶使。
于是,下属的严重失职,部门行政首长必须为下属承担责任的规则,也在逐步确立起来。
而董允受到了这样的惩处之后,蜀汉的舆论顿时是一片哗然。这让很多人,其实是大部分人都感觉极其不可思议,认为董允其实本身是廉洁的,错误又不是他自己的,为什么会受到这样的待遇?
特别是那些饱读诗书的文人名士之流,更是对董允的遭遇感同身受,纷纷对董允表示了同情,而刘禅自己也因为这件事,本身也背上了严苛之名。
而这种严苛之名,在士大夫之流看来,乃是跟他们的思想背道而驰,是跟他们奉行的儒家之道背道而驰的。在他们看来,国君应该是胸怀广大的,应该是垂拱而治的,应该是对下属仁慈宽容的。
由此,刘禅前期一向对儒家有着天生的敬畏,此时也逐渐转变为跟儒家的思想开始起了冲突。而早就已经几近消失的法家思想,似乎也开始在刘禅的身上找到了契合点,所有也有一些人开始声援刘禅的做法。
但是刘禅对于法家的思想,其实很是不以为意。法家的思想,其实倾向于严苛的刑法,关注的点,只在于维护君王的权力,而非是放在了保护一般的平民身上。
于是,刘禅本身开始承受来自官场和民间的不小的压力。
但是刘禅本来就不是能够轻易妥协的人。他随即开始拨出时间进入医国院,在里面不断向里面的学子宣扬自己关于法律、法制和权力的观念。
刘禅之所以这样做,乃是在于如今随着医国院的举办,学院的不少学生已经毕业,经过大量的选拔之后,进入了蜀汉政权各地的基层去工作了。这也彻底实现了刘禅一直以来所想要的,为蜀汉培养出大量最优秀的基层公务员的想法。
毕竟,只有国家有了最优秀的基层公务员,即使将来的各部门首长长期出现不稳定的情况,国家各个部门的业务的运行也会依然保持得不错。
——不得不承认,倭国人确实可恶。而倭国六年换了六个首相,内阁当然也就跟着换了六茬,更是让我国人感觉诧异和眼花缭乱。但是那个国家居然没有因此发生****,人民的生活依然不受影响,国家部门依然运行顺畅。这样的事情要是发生在天朝,谁可以想象?其中的很大的原因,如同上面所述。可见,民\主的运行和实现,以及廉洁奉公的基层公务员制度,对于一个国家究竟有多么重要。
最终,刘禅终究是医国院这个聚集了蜀汉境内最多大儒的学府,逐渐取得了学员们的支持,并且也在说服了很大一部分儒士之后,跟这些儒学者之间,取得了谅解和共识。
如此一来,刘禅开始在声势上面占据优势。医国院也开始转变风格,为刘禅的理念的推广进行造势,以对抗那些还是无法理解刘禅的儒学者。
应该说,刘禅作为医国院的创建者,医国院那种完全是天马行空般的制度和内部的学院划分,乃至于刘禅一直坚持不懈在推行的各种专业化教育,一直受到众多儒学者的非议。
但是医国院确实从未退缩过,这也就迫使他们必须拥有更多地属于自己的独立思考。加之,刘禅一直在千方百计地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隔绝官府权力对医国院的教育领域的渗透,也就让医国院的教育有了更多的独立性。
所以,这次儒学者对刘禅的发难,最先开始的发源地其实不是别处,乃就是在于医国院内部!
当然,刘禅对此应该表示高兴,至少医国院确实是有着独立的思想,是敢于向权力发起质疑和挑战的。所以,刘禅才会首先进入了医国院,不断向里面的成员阐述自己的各种理念。
而这场因为廉洁署稽查市舶司,导致董允引咎辞职,而引起的蜀汉境内的大范围的关于法律的辩论,持续了非常长的时间。
即使刘禅因此饱受非议,但是有一点还是值得欣喜的。由于这场辩论的影响范围非常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关注的人也是变得越来越多,居然起到了一次对全民进行普法的效果,使得新设置的廉洁署和用来保证廉洁署执法的三部法律变得人尽皆知了。
于是,在一年之后,刘禅觉得自己是时候从这次事件里面抽身出来的时候了。他随即授命廷尉,必须设置相应地机构,用以对蜀汉境内所设置的法律进行法理性解释。
于是,在一个时代性并不鲜明的时候,廷尉下属的这个机构,赫然有了最高法院的某种性质,拥有了对国内法律的解释权利。
更加让刘禅想不到的,这场辩论的范围,最终超越了蜀汉的领土,一直传播入了曹魏的境内,也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颍川郡由于非常靠近荆州,所以蜀汉方面的事情比容容易传播过去。加之,颍川郡一直都是世家大族汇集之地,文人学士一大堆,对蜀汉方面也有很多人保持了关注。
所以,当蜀汉境内的这场辩论被传过去之后,颍阳大族王氏立刻就做出了反应。
为什么?因为这个王氏一族乃是累世决狱的大家族,先祖有很多人在东汉时代在朝廷主持诉讼。而担任过曹魏廷尉的钟繇同样是颍川人,也加入了这场辩论之中。
但是,应该说他们都是站在同情董允一边。乃至于如同王氏,他们的在法律方面的家传之学,在刘禅看来,近乎是没有半点建树。因为他们的先祖宣称,他处理诉讼的判决方法,都是依照皇帝的诏令来处置的!
刘禅对此真的想要破口大骂,皇帝?他刘禅不就是名副其实的皇帝吗?
由于这场辩论的影响变得越来越大,以至于最终连曹丕在他人生的最后关头,都想要进来插一脚了。
曹丕认为,董允的事件必然让天下的士人对于苛刻的刘禅失望,所以他觉得自己可以在这方面来彰显自己。于是,曹丕第二次向天下发出了《唯才是举令》,力图塑造出一个跟刘禅完全不一样的皇帝形象。
自此,此次事件已经升格为国家战略之间的竞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