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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2章 经济训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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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确性真的非常重要!

当然,这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刘禅现在意在培养人才,让他们累积出足够的专业知识,为日后形成完备而严格的科学知识体系做好准备。虽然,那应该是很久很久以后,才能够看得到的事情了,属于百年性的愿景。

而且,鉴于随着刘禅的鼓励商业发展的各种措施,陆续被下达,特别是在税收制度进行了很多改进。他虽然不可能实行出口补贴政策,但是至少可以做到一次性征税,避免以前肆意发生的多次重复征税。出口商人只需要到市舶使办理一次征税,货物即可出港了。

而且,刘禅不仅设立了专门针对对外出口商人服务的市舶司,也开始在扬州和交州让商人自行组资,规划和建设各种类型的海港。

——话说,一个国家内部的制度设计,除了法律制度制度之外,实在想不出还有比合理的税收制度更加重要的东西了。

但是这些海港都统统归私人运营,市舶司只是进驻里面进行税收和商业秩序管理,同时也管理港口工人的运行秩序,严厉禁止出现如同后世的漕帮之类的东西作怪。

最后,市舶司还必须负责收集商人所收集到的各种海况和海外地区的相关信息。

所以,市舶司更多的是体现一种服务机构和海外信息收集机构性质,他们被严厉禁止参与进海港的运营工作当中去。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官商勾结以及贪污**现象。

市舶司得到的这些信息经过汇总后,会全部直接送交刘禅手里。

然后,再被抄写城几份,一份送给蜀汉掌管图籍的秘书郎,一份则是送交给医国院,一份送交石广元的镇军军师下辖各培训机构使用。

若是具有实际用途的讯息,则是直接公布给全部商人使用。这样的话,也就大大地鼓励了商人进行资讯收集和共享的热情。而医国院和江陵城那里,早就已经陆续建造多个图书馆。

而且,刘禅当时无论是在南阳郡还是在荆州境内,乃至于在扬州和交州境内作战的时候,在战争过程中严格要求各个将军所制定的各种报备文件,如今已经全部送到了石广元那边。为他即将开始运行的军事学院的军事人才的培训,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准备。

这样的实战性的资料,绝对不是那些被说得神乎其神的兵书战册所能够比拟的。

可见,刘禅是多么的有预见性,早就在为这一天的到来,默默地做好了各种完善的准备工作了。

而扬州、荆州和交州的市舶司当然是个统一的管理机构,首任的市舶使的人选也有些出人意表,乃是董和之子董允。

董允和费祎都曾经被刘禅授命开通蜀身毒道,他们历经千辛万苦,虽然最终以失败告终,但是还是给刘禅带回来了不少交州南部地区的详细信息。

这也就可以为将来征服占城后,转而继续开拓交州以西和以南的广大东南亚地区,提供不少有用的信息。

费祎后来继续进入丞相府任职,董允则是被刘禅从丞相府征调出来,出任了管辖荆州、扬州和交州三州的市舶使,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大汉“海关总长”!

最后,刘禅再度发挥出他那天马行空般的行政能力,也针对了江东的众多的豪门大族,采取了相应的对策。

但是刘禅使用的不是如同曹魏那样的严厉打击手法,刘禅给于了他们以鼓励性措施。但是绝对不是鼓励他们继续追求权力控制,而是鼓励他们走出大汉,利用自己家族充足的人力和充足的财富,去海外开展商贸。

这样的话,这些当地的豪门大族,应该会逐渐转变为商人阶层。当然,这是有前提的,刘禅必须保证商人的财产不受国家权力的肆意侵犯,要立法保证“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才可以。

但是这是有难度的,刘禅一直就此在跟成都方面进行着艰难的磋商,想要设立明确版本的“个人财产保护法案”,将私人财产的保护扩展到任何一个国民的身上。

如果刘禅能够成功推进这样一个法案的话,那绝对是继“江东和解协定”之后,又一个历史性法案。这已经不单单是江东地区能够一直实现持续的安定的问题,因为这个现在已经问题不大,而是事关能否实现民众权利的问题了。 而扬州、荆州和交州的市舶司当然是个统一的管理机构,首任的市舶使的人选也有些出人意表,乃是董和之子董允。

董允和费祎都曾经被刘禅授命开通蜀身毒道,他们历经千辛万苦,虽然最终以失败告终,但是还是给刘禅带回来了不少交州南部地区的详细信息。

这也就可以为将来征服占城后,转而继续开拓交州以西和以南的广大东南亚地区,提供不少有用的信息。

费祎后来继续进入丞相府任职,董允则是被刘禅从丞相府征调出来,出任了管辖荆州、扬州和交州三州的市舶使,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大汉“海关总长”!

最后,刘禅再度发挥出他那天马行空般的行政能力,也针对了江东的众多的豪门大族,采取了相应的对策。

但是刘禅使用的不是如同曹魏那样的严厉打击手法,刘禅给于了他们以鼓励性措施。但是绝对不是鼓励他们继续追求权力控制,而是鼓励他们走出大汉,利用自己家族充足的人力和充足的财富,去海外开展商贸。

这样的话,这些当地的豪门大族,应该会逐渐转变为商人阶层。当然,这是有前提的,刘禅必须保证商人的财产不受国家权力的肆意侵犯,要立法保证“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才可以。

但是这是有难度的,刘禅一直就此在跟成都方面进行着艰难的磋商,想要设立明确版本的“个人财产保护法案”,将私人财产的保护扩展到任何一个国民的身上。

如果刘禅能够成功推进这样一个法案的话,那绝对是继“江东和解协定”之后,又一个历史性法案。这已经不单单是江东地区能够一直实现持续的安定的问题,因为这个现在已经问题不大,而是事关能否实现民众权利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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