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身穿沙漠迷彩的男人看见了他朝人群扔震爆弹,做了一下“抓人”的手势,向龙小九扑来。
这几个男人穿的是沙漠迷彩的作战服,后背上背的是M4卡宾枪。就是那种枪身比较短的自动步枪,材料是合成塑料,耐磨性超过了金属。这是先进的自动步枪,上面安有瞄准镜,枪管上还搭载着榴弹发射器。
从这几个男人的装备可以看出他们装备精良,尽管他们的迷彩服破烂不堪,但从他们齐整的装备上看出,他们算得上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军人。
这些军人显然不是中东人,有的是黑人,有的是亚裔族人,更多的是白人。
七八个穿沙漠迷彩、看不出身份的军人在领头的黑人的指挥下,向龙小九冲来。
分四面八方围住龙小九,封住龙小九的去路。
龙小九不敢大意,摆出一个格斗的动作。
既然被发现了,也没有什么可说的。
龙小九在观察敌人之际,两个白人在黑人的示意下,伸出利爪扑向龙小九。
龙小九干脆硬冲上去,短兵相接。拳头与拳头发出剧烈的碰撞声。
扑通一声,两个白人仰头倒下,鼻孔流出鲜红的血。
两个白人愣住了,他们无论如何也无法置信,矮他们一头的这个年轻人居然有这么大的力量。
接下来可以想象,这群沙漠迷彩服的军人恼羞成怒。一哄而上,想以少胜多,以最快的速度抓住龙小九。
龙小九施展“阴阳连环腿”,像鱼儿一样在他们之间游走,所过之处,有人倒下。
嘭嘭嘭!一连三声,三个迷彩服军人仰头倒下。龙小九像一阵风刮跑了。
跑了个没影,那群彪形大汉还在原地发愣。
这对于他们来说太离谱了。这么多人,居然抓不住一个身材瘦弱的亚裔族年轻人。
那群穿迷彩服的军人是天皇麾下的雇佣兵。刚刚从欧洲过来,想找点活干干,朋友介绍这里有钱赚,便马不停蹄的赶来了。
他们来这里是参加天皇麾下的雇佣兵部队,还没有通过遴选。
那么他们抓龙小九为何?
还不是想讨好沙米尔天皇?
试想一下如果他们抓走了捣乱的人,进沙米尔的雇佣兵部队那就是板凳上钉钉的事了。
空地上聚集的人群立马散了,人群像潮水一样向四周涌去。龙小九顺着汹涌的人流很快出了城,回到阿甘的旅店。
一回到阿甘的旅店,阿甘气势汹汹的站在大门口“迎接”龙小九的归来。
龙小九一进门,阿甘就瞪着大眼睛看着龙小九。
“你都干了些什么?”阿甘生气的说道,胸膛像潮水一样起伏不定。
龙小九有点心虚,掩饰道:“没,我什么都没干,我看见祭奠仪式有人捣乱,于是我也离开了那个危险的地方。”
“你也知道危险啊?啧啧啧!我还以为你是超人!”阿甘瞪了他一眼说道。
龙小九懒得解释,进屋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