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欢是丛林之王,比想象的还要厉害。
它先是很快找到了邻近的一条小溪,然后钻进丛林里,不久就拖着一头山羊跑了回来。
郝思理几乎看傻眼。
小欢的体型只有一点点大,比一只猫大不了多少,却能咬死了一头山羊,还能拖回来,这事情怎么看怎么觉得稀奇,若不是亲眼所见,没人敢相信。
再联想起小欢之前的神勇表现,任谁也知道,这小东西不一般。
有水,有山羊,对付一顿丰盛的晚餐,根本不是难题。
几个人就在小溪边架起一堆篝火,把山羊扒了皮,用一根树棍子叉了,烤羊肉吃。
“木槿,再给你一天时间,若是找不到冒十留下来的踪迹,你就死!”
魏可也是发了狠了。
木槿听得傻了,连声抱屈道:“大爷!这不行啊!树林里这么大,谁知道冒十他们从哪里走?我们肯定是和他们走的一条路线,但不一定能找到他们走过的路?”
魏可听了,不为所动。
人都是逼出来的,以他们现在的速度,想要追上冒十,那是休想。
唯一的办法,找到冒十在前面走过的路,冒十等人走过的地方,一定是清理出了一条比较好走的路,就省了魏可他们的功夫,让速度大为增加。
郝思理手里捏着匕首,对着木槿,不怀好意地连连冷笑。
“毒|贩子!你当这是在山里逛着玩吗?找不到路,小爷把你剐了!”
木槿吓得寒蝉若惊,眼神闪烁。
摆在这家伙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逃跑,要么拼命去找到冒十等人留下来的踪迹。
逃跑?莫说木槿已经受了重伤,就算他是个好好的人,在魏可和郝思理两大高手的监视下,他也跑不掉,何况还有一个能神出鬼没的小欢,就更没希望了。
当天晚上,三个人就露宿在小溪旁边。
这是没办法的事,M北丛林的夜里,危机四伏,再胆大的人也不敢在林中穿行。
再一个,夜里伸手不见五指,即便他们打起火把,也照亮不了多远,说不准就走错了路,不仅没有缩短与前面的距离,反而到了天明之后,需要修正路线,耽误了时间。
三个人都是老手,即便是郝思理,也是大山里长大的,对露营不陌生。
地面上是不敢睡的,魏可选了一棵大树,把木槿绑紧在树干上,连同双手一起绑起来,这家伙的右手已经肿的像个小篮球,却不敢有任何怨言。
生活在这片大山里的毒|贩子,还真挺能扛,这要是换作城市里的普通人,估计已经折腾死了。
魏可和郝思理两个人,也把自己绑在了树干上。
睡到半夜里,魏可猛然惊醒。
嗷嗷!
是狼的嚎叫!
睁眼往四周看,大树下方,他们点起的火堆已经变得若明若暗。
就在距离火堆之外不远的黑暗里,出现了一对对闪动着的绿油油的光点,那是野狼的眼睛,一眼望过去,这种光点层层叠叠,数也数不清。
魏可顿时心里发寒,哪怕他胆子再大,也有点受不了。
这是多少条狼,几十,还是上百?
M北这地方的野狼,缺少天敌,往往长得非常高大健壮,就像小牛犊子,一条两条还好对付,一旦成群结队,那就无敌了,而且,野狼天性残暴又坚韧,认准了猎物之后,就会一路跟随,直到猎物被它们咬死。
这些事情,都是身为猎户的沃嘎说的。
那措附近的野狼很少,最多就是一两条落单的,据沃嘎说,如果在丛林中遇到野狼,最好的办法,就是立刻逃往有人居住的村子里,否则,被野狼盯上,必死无疑!
这下糟了,这些野狼不会到了天亮之后,仍然盯着他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