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那岗哨下意识张嘴痛呼。
只不过,这喊声刚刚发出,就戛然而止,因为,郝思理手中的匕首,再次一挥,精准地切中了岗哨的喉咙。
噗通一声,岗哨倒了。
站在稍后一点位置上的达克尔,几乎看傻。
他不是普通的老百姓,他是独立营里的最强侦察兵!
要说在一支部队里,能当侦察兵的,一定是各方面军事素质都很强,精英中的精英,这也是因为克伦族武装中没有特种兵,否则,以达克尔的本事,稳妥妥能入选特种兵部队。
但!达克尔看得很清楚,无论魏可还是郝思理,他都远远比不上!
达克尔的脑子已经不会转,这就是那措民兵的实力吗?
显而易见,达克尔这是误会了。
以魏可的能力,在那措绝对属于NO1,借助于左手的帮助,他的综合战斗力,达到了强得离谱的程度,而郝思理就是怪胎,若要论冷兵器的作战能力,他甚至比魏可还要强!
这样两个高手,消灭两个没有防备的普通人,不就是砍瓜切菜吗?
这时候,小欢已经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从山坡上窜了下来,一跃而起,窜上了魏可的肩头,这小家伙一点没有“高手”的觉悟,懒洋洋趴着,伸出舌头,舔嘴唇边的血迹。
“这!这是你那只小狗!”
就连郝思理也惊讶了。
原来,刚才轻松杀死山坡上那名哨兵,让对方反抗都来不及的,就是这个不起眼的小东西。
魏可随身带了一条小狗,这事情郝思理和达克尔都知道,一路上,小欢就赖在魏可的身上,有时候躲在他怀里,有时候趴在他肩膀上,像只乖巧的猫咪。
一个外表勇武的大汉,带这么一只小宠物,怎么看怎么奇怪。
但,现在郝思理和达克尔终于明白,小狗根本不是普通宠物,而是战斗力爆表的小怪兽!
“思理!轮到咱俩上了!杀!”
魏可抓起自己的步枪,对郝思理一挥手,率先跑在前面。
郝思理猛然醒悟,从地上死尸的旁边,捡起自己的手枪,一手枪,一手匕首,紧跟在魏可的身后,两个人一前一后,对准不远处的洞口冲去。
而在两个人前面的,却是小欢。
用不着魏可指挥,小欢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再次从魏可肩头一跃而起,恢复了生龙活虎的姿态,撒着欢一般跑向前面的洞口,它这副兴奋的模样,不像是去打仗,而像是去玩耍。
在这两人一狗的身后,达克尔的嘴角一个劲猛抽。
他算是彻底明白了!
那措那个紧邻益岭的山里小镇子,绝对是个超级牛逼的所在!
在他接受林契的任务,出发之前,特地去找了独立营一连的那名幸存的战士,打听了一番,那措的大个子小老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得到的结果,让达克尔非常吃惊。
因为,据那名战士说,那措老板不仅长得魁梧,战斗力同样强悍,他们那一次的遇伏战中,如果没有那措老板的超常表现,他们所有人的下场,几乎百分百会被全歼!
枪法神准,力大无穷,胆量奇大。
实际上,那名战士也没有亲眼看见魏可如何战斗,但,现场侧翻的吉普车,三名枪手的尸体,尤其是那个前胸被捅成血窟窿的白人大块头的尸体,无不显示着,那措老板曾经经历了怎样惨烈的一场战斗。
也正因为如此,达克尔才愿意听从魏可的指挥。
但,现在达克尔终于明白,那措老板以及手下,比所有人想的还要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