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直觉得,林肯后来被刺杀,与他因税收问题跟北方资本家阶层闹翻多少有些关系。倒不是说这些人会参与其中,但对南方同情者的报复采取放任的态度,不再像战争期间那样为林肯提供支持和保护是肯定的。
林肯死后,关于个税要不要废止的问题,资本家们又和政府争斗了很多年。直到1872年,阿斯特家族的威廉-阿斯特成功告倒了联邦政府,最高法院判定联邦个人所得税违宪,才停止了已经实行十年的个税征收。
这一战,彻底奠定了阿斯特家族“东海岸第一家族”的地位,所有的美国富豪都要承这个人情。哪怕后来,他们家的当家人跟着泰坦尼克号一起沉入大西洋,他的后人也一直依然享受着先人的余荫。
迄今为止,也没有哪个家族会撕破脸,公开与阿斯特家族为难。相反,每当阿斯特家举办各种慈善活动时,他们都会积极响应号召,慷慨解囊。
但是,威廉-阿斯特并没能毕其功于一役。个税虽然被废止了(一战时期,美国又开始恢复征收个税。但这次与范德比尔特这样的大家族就没什么关系了。被征税的主要是普通的高收入人群,真正的富豪早就学会如何利用信托公司和基金会来避税了。),但是万恶的联邦税务局却从此保留了下来。
别看联邦税务局的名字里写的是Service(IRS全称是Internal-Revenue-Service,政府管理部门一般是office),但权力比一般的政府机构大多了。
约翰上辈子刚来美国时,就有不止一个同胞告诫过他,千万别忘了在每年的4月15日前向联邦税务部门报税。如果逾期了的话,等待你的就不只是罚款这么简单的事了。
来武的,人家IRS的税警装备不比FBI差,装甲车、直升机一应俱全。当年芝加哥的“地下市长”阿尔-卡彭多牛,别说芝加哥警察,就是FBI也拿他没辙。结果IRS一出马,分分钟就以逃税为由,把这个黑帮大佬按到了监狱里。
来文的,IRS更是谁也不惧,人家有自己的联邦税务法院(不设陪审团,想搏同情都没地儿),而且还掌握着解释税法的权利。在税法条文多如牛毛的美国,你想跟IRS比拼对相关法律的理解,那是几乎不可能的事。
当然了,你也可以选择去专门受理民告官案子的联邦申诉法院。但是对不起,法院在受理税务案件前,你得先把IRS认定你欠的税交了,然后才能起诉他们要求“返还不合理征收的税款”。
这辈子,约翰作为一名富豪,与前世唯一的区别就是报税截止日期可以推迟到10月15号而已。(因为富人的大部分资产需要等信托、基金会、合伙企业报税完成后才能统计,所以可以申请延期4个月。)
现在约翰所能做的,就是抓紧让公司的税务顾问研究一下有没有什么合法的避税途径,能少交点就少交点。历史上,那个被他赶出联合飞机公司的弗里特,因为得罪了政府,又没有事先设计避税通道(等他想起来,所有常用通道都被IRS堵死了),结果全年收入的74%都交了联邦税了。约翰可不想跟那个倒霉蛋落得同样的下场。
在等待税务顾问反馈的时候,约翰还在为另外一件事郁闷。当初休斯干嘛要把公司建在了洛杉矶啊,不知道加利福尼亚的州税很高吗?交完联邦税还要被州政府再扒一层皮,你休斯就这么不把钱当钱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