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跟托马斯是老相识了,他们在大学时就认识。这家伙是个放荡不羁、喜欢招蜂引蝶的花花公子。
当年,托马斯也是约翰他们那个飞行俱乐部的成员。不过他就是为了耍帅才参加的,对泡妞的兴趣远大过开飞机。
毕业后,托马斯当过一段时间职业马球运动员,还拿过几次国际比赛的奖牌。后来不知怎么着就混进了军界。
约翰想到他,一方面是因为这家伙在美国关系网很广,跟白宫还有亲戚关系。另一方面是因为他是个劳斯莱斯烧友。托马斯不仅自己收藏了不少劳斯莱斯汽车,还代理了劳斯莱斯汽车在美国的销售权,跟罗尔斯·罗伊斯公司高层的私交很好。
至于约翰想到的另一个助力,他自己可就没这个能量去“勾搭”了。只能让伦道夫去探探口风,看看能否让丘吉尔帮忙牵个线。
约翰想要“勾搭”的这个人,就是未来的英国空军元帅,现任英国皇家空军委员会委员,主管研究开和飞机生产事务的威尔弗里德·弗里曼爵士。
弗里曼爵士在负责英国空军新飞机研工作时的业绩还是很卓著的。“飓风”、“喷火”、“兰开斯特”、“惠灵顿”、“哈利法克斯”、“蚊”这些二战名机都是他慧眼相中的。
特别是“蚊”式飞机的成功,让这位爵士在航空工业界获得了“上帝之眼”的美名。
当时谁都以为双引擎“蚊”式轰炸机的设计非常荒谬。在战时资源严重匮乏的情况下,投入资源开一款木质胶合板的无装甲轰炸机,不是疯了是什么?它如何飞到德国再安全飞回来?
人们都把弗里曼爵士研“蚊”式轰炸机的决定叫做“弗里曼式的愚蠢”。
但是,“蚊”式后来成为了二战中最灵活,用途最广泛的军用飞机。增加武器后它可以变成夜间战斗机、反潜飞机,高空侦察机(飞得太高了,任何德国战斗机都够不着),轰炸机(改良后带弹量比B-17还多)。
可以说,弗里曼爵士是英**方对航空工业界最有影响力的人物。这样“位高权重”的大人物,约翰本来是很难与之沾上边的。
好在,他是丘吉尔在担任空军大臣时提拔起来的,历史上这两个人在二战期间配合得很默契。约翰只能让伦道夫去丘吉尔那问问,看看能不能“沾点光”。
托马斯那边的反馈度很快,下午刚接到约翰的电话,第二天他就把罗尔斯·罗伊斯分管销售的副总带到了约翰的面前。
这次罗尔斯·罗伊斯方面的态度要爽快多了。他们同意让约翰代理灰背隼动机在北美的销售,甚至可以免费为约翰提供四台样机。
但对于生产授权,罗尔斯·罗伊斯方面死活都不松口。不管约翰是购买专利还是直接买生产线都没得谈。他们甚至连维修线都不愿意卖,只答应给约翰派一个售后技术服务小组。
约翰又等了几天,伦道夫始终没给回话。估计想沾丘吉尔光的打算是没戏了。不过想想也是,丘吉尔是何许人物,哪里会帮约翰做这种“蝇营狗苟”的小事。
再说约翰又不是他什么人,堂兄前妻的堂弟,这关系连远亲都算不上吧。
眼看着休斯那边环球飞行的准备工作都一切就绪了,约翰也决定不再等下去了。在与休斯通过电话后,他以休斯飞机公司的名义和罗尔斯·罗伊斯公司签署了一份代理灰背隼系列动机北美销售业务的意向书。
这次约翰留了个心眼,在意向书里把灰背隼后续改进型号都包圆了。要知道目前灰背隼的增压系统、喷油系统还有很大改进空间的,还没问世的灰背隼61才是约翰心目中p-51的良配。
签完意向书后,约翰终于完成了此次欧洲之行的最后一项任务。整整一个月的旅行,内容可真够丰富的。不但做了生意,见了亲戚,交了朋友,还客串了一把oo7。虽然不怎么成功,但居然与戴高乐、希特勒、丘吉尔都见了面,也算是意外之喜了吧。
7月1o日,约翰一家登上了“玛丽王后”号邮轮,从南安普顿前往纽约。在船上,他又意外地遇到了一个“老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