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郡内汉典城。
城池外墙下的青砖黄土上染着已经无法褪色的血迹。城楼上的砖色新亮,这座原本毫不出奇的小城短短一年间就有近万亡魂埋骨于此,让人实在不知该如何评论。
又加固的城楼上牙墙旁,大汉旗帜飞舞。一身金盔金甲的正二品骠骑将军林兴风站在牙墙旁,看着城下被尸骨填满的窄浅沟壑面带笑意。
旗帜幡穗被风扬起,刮到他的脸庞,使他想起前些日子偶听骞婴给他说过的两个趣事:因为武威郡边境的小城被官军和叛贼轮番占据,城中能走的居民早就逃窜,留下的尽是些孤寡老幼。官军打进城后他们便挂起汉字旗幡,叛军占领城池后就换上霸字逆旗。可到后来战事胶着,早上还可能是大汉的士卒在城中巡逻,傍晚就变成叛军的轻骑踏过城中街巷,不知是哪个人想到的取巧主意,将旗幡做成两面,一面是汉,一面是霸,只用换面便可,结果被无意中撞见的官军校尉发现,哭笑不得下板着脸将这些旗帜焚之一炬。
还有一件事就更为可笑,说凉州郡兵里有一个老兵油子,打仗功夫不怎么样可却有能偷天换日的伎俩,可以把女尸做成男尸来充当叛贼尸首领功,被无数人视为了不得的本领,光是靠这门手艺就赚了无数银两,更是有两人靠他当上了军中官吏。最后事情败露,传到了凉州刺史梅忍怀的耳中,当即下令将这人抓住,斩首传令西线郡兵的连营。
林兴风笑着笑着,便不笑了。
他望着北边,几十里外,曾经被他视为左膀右臂的鹰扬将军孙锐就死在那里,至今尸骨无人收敛。
据侥幸从赤土荒原上捡回一条命的士卒说,孙锐身负重伤,拼死十几个叛贼后和举着一杆画戟的汉子以骑对冲,力竭的他连一戟都未能招架住,被挑断了持兵器的右臂后更是挂在了画戟上,让无数叛贼大声叫好。
而和他莫逆之交的校尉周真则是被一个比马头还要高的魁梧壮汉硬生生用双手将佩剑折断,随后更是被举起让那汉子用膝盖将他脊椎撞断,像是根面条一样软绵绵的被抛到了一旁。
林兴风无喜亦无悲,一只手扶着牙墙凹口,一只手摩挲镶着明珠的佩剑。
他收不了尸,可能报的了仇,这就足够了。
骞婴披着锦裘,缓步登上城墙,看到林兴风在发呆,没去打扰,静步走到身后双手揣在袖口里垂首闭目。
知道林兴风回过神后他才道:“禀报将军,陇右郡那边的粮草已经送过来了,够支撑我十万大军两月之久,苍城到寒胆城直线不过三百里,沿途路线我都已经规划好了,如果叛军想要来劫粮道,正中我们下怀。”
林兴风点头,这种事情他从来都是很放心的交给骞婴,而这个前三十年不得志更籍籍无名的寒士没有一次让他失望过。
“你猜凉州那边什么时候会动?”
骞婴笑着回道:“等到叛贼树倒猕猴散的时候。”
平叛营帐中首席幕僚的他顿了顿,补充道:“大将军,我多嘴一句,那三十万贼子的人头放出去就放出去,天底下没有能尽人意的好事。只要那一颗就抵得过其余的三十万颗人头。”
林兴风笑道:“我明白,但天底下也没有顺手牵羊就走的道理,肯出力本将军不会吝啬,可如果光想着在我青州男儿后面捡便宜,那本将军就要和他们好好讲讲道理了。”
他转过身,金盔上的六根翎羽逆风抖立,双手凭空比划出一个人头的形状笑容灿烂道:“你说,他那一颗人头可能让我成为泰天年间里第一个封侯的异姓之人?”
骞婴神情恭敬,将双手抽出袖口,躬身作揖道:“进爵封侯,十拿九稳。”
林兴风大笑跨步走下城楼,嘴里叨叨道:“长安城那位是万岁万岁万万岁,你嘛、万碎万碎万万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