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哥,你吃饱过吗?俺从记事起,就天天饿肚子,从来没吃饱过,你说吃饱是个啥滋味儿啊?”两人吃完饭,便坐在地上闲聊起来。
“吃饱?”王小麦愣了一下,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在他那个年代,几乎没有人为这个问题发愁。
“俺娘说,俺就是天生穷命,家里有多少粮食也不够俺吃。吃这么多,除了有一膀子力气,也没啥别的优点……”富贵喃喃自语。
“天天只吃粮食,肯定是吃不饱的,最起码该有些油水,每餐能吃上点肉就更好了。”王小麦想了想说。
“肉……”富贵咽了一口口水,“今年过年的时候,俺娘从城里割了一片肉,俺都差点把舌头吞了进去。俺现在就天天盼着过年,这样就有肉吃了。”
一个一米九的高个儿像小孩子一样天天盼着过年,王小麦不由的觉得有些好笑,但还没等他笑出声来,却又是一阵心酸。如果富贵能生在后世,绝对是一个被各大体校抢夺的篮球天才,可他偏偏生在了现在,一个穷苦的乡下家庭,最大的愿望是盼着过年能吃一点肉。
“富贵。”王小麦伸长了手,摸了摸他的头,“我今天想到了一个致富的法子,等到了秋后忙完农收,咱俩就大干一场,到时候让你天天吃肉好不好?”
“真的?小麦哥,你没骗俺吧?”富贵瞪着铜铃大的眼睛看着他。
“当然没有,你就等着天天吃肉吧。”王小麦想到自己的蜂窝煤致富计划信心满满。
“行,那咱俩拉钩。”
两人正聊着,亭长大人便回来了,和诸人交代了一番,便带领大家向城西的粮仓方向赶去。
历城仓是齐郡第一大仓,共有二十余窖,每窖可存粮五千石,最大存量达到十万石。隋代粮仓,多建于主城之外,这样的布置虽然节省了主城内的空间,但却也极易失守。现如今的瓦岗军首领魏公李密,就是袭击了号称天下第一仓的兴洛仓,才有了逐鹿中原的资本。
早年隋将张须陀驻守齐郡之时,就十分重视历城仓的储粮,后来张须陀被瓦岗军击败,历城仓自然也落入瓦岗军之手。不过瓦岗军拥有兴洛仓,回洛仓等数一数二的大粮仓,倒也没有把历城仓放在眼里,因此便没有动用这里的储粮。再加上近两年瓦岗军壮大,齐郡较少受到战火波及,粮食产量也比往年增加不少,历城仓倒也算仓廪充足。
一行数千人浩浩荡荡来到了历城仓外,亭长为诸人做好分工,又对大家嘱咐了几句,便单独把王小麦留下了。
“那个谁……”亭长刚开口,却发现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我叫王小麦。”王小麦忙介绍自己。
“你是王老太公的孙子,应该读书识字吧。”
得到王小麦的肯定回答后,亭长便从怀中掏出纸和笔递给他,“老汉年纪大了,眼神不好,如今又是夜晚,你就代老汉记录本亭的账目出入吧。”
“多谢亭长大人厚爱。”
打开的窖口的仓门,便有粮食源源不断流到一个筒形的容器里,这个容器就是斛。隋唐度量衡,一斛等于一石,约等于现在的一百二十斤。两个人又把斛中的粮食装入麻袋中,再有人扛到仓外装车,每满一车,便启程运往泺口码头装船。这一夜,历城到泺口码头的车辆来往不绝,如此,直到天明,才将近十万石粮食运走。
王小麦打了个哈欠,一夜的劳作虽然没有干体力活,也使他精神疲惫极了。不过任务总算完成的还算迅速,赶得及回家吃饭。
“一夜辛苦了。”亭长从怀里掏出一张还热乎的油饼递给他。
“多谢亭长大人。”王小麦顾不得客气,忙碌了一宿,他早就又累又饿。撕下一半儿,放在麻布包里包好,这是给富贵留的,便迫不及待的啃起另一半油饼来。
“咦……”一边的亭长翻看着账目,发出惊讶的声音,“王小麦,为何你所记得账目,我一点也看不懂?”
“唔……”王小麦咽下一大口油饼,拿手在麻布衣上抹了两下,指着账本说道:“昨夜实在太忙,忘了和大人说了,我用的这种数字是天竺人发明的一种计数方法。分别对应我汉文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零……”他便将数字的对应一一给亭长讲了个清楚。昨天晚上忙碌之下,王小麦一时忘了这时候还没有阿拉伯数字,等到回味过来,账目已经记了大半,哪有时间去改,于是便早就准备好了一套说辞。“……这种计数方法比较简洁快速,利于计算。”王小麦最后总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