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尹峰只是细分了政府部门职能。明确了一些权限。但是徐鸿基等人完全被他的条例弄昏了头。尹峰虽然沒有搞什么三权分立、议会民主。但是仅仅把政府职能发展到社会管理范围。已经超过了徐鸿基等人的对于政府职责的理解能力。
因此。在确定中央官制条例的过程中。尹峰只能耐心反复地给他们解释。如果说不通就强行要求确定某些条目。现在。他的地位权势已经不同往常。也就沒那么多耐心去说服教育属下。尹峰开始拥有统治者的自觉。拥有权力的感觉是非常美妙的。他一声令下。下面的人都不得不去执行。
徐鸿基、曾山等人对此条例草案最感觉震撼于不理解的。是大议事会和审计院的设立。
“公司组建的议事会有审议地方收取税赋比例的权力。可中枢之中。议事会难道也能核查度支部的税务事项吗。这是君王的权力。怎么可以付诸那些议事员。”徐鸿基最先提出了这个问題。
曾山去过欧洲。游历过威尼斯等商人共和国。此时忽然恍然大悟道:“大王莫非是借鉴那西洋人的做法。可这有什么必要。自古我天朝就沒有这种惯例……”
尹峰一挥手止住他的话:“忘了我们起事事的六大誓约。最后一条:朝廷准许各布政司举荐公认的商民代表驻京。组成议事局;一切朝廷相关赋税。未经议事局与朝廷诸大臣会商决议。绝不许颁布执行。”
徐鸿基与曾山面面相觑。无言以对。
西欧各国此时已经发展出一些明确的赋税理论。例如国王要向国民征税。必须首先征得国民同意。这构成了西欧中古社会的普遍现象。
而要征得国民同意。须首先说明征税目的。说明是否代表国民利益。
于是。“共同利益”、“共同需要”、“共同同意”等问題便在国王与国民的讨论、争辩中逐渐明朗。并形成了一定的概念和理论。所以后世一提西方中世纪赋税基本理论。人们会马上想起这些清晰而完整的概念。但在传统中国。在百姓观念中。纳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皇帝如此。官员如此。臣民也如此。所以。不仅臣民不会质疑征税的合理性。质询他们在其中应享有什么权利等等。即使是那些抨击“苛政猛于虎”、为臣民鸣不平、甚至为民请命的受过良好教育的高素质官员。也不会认为这里存在什么问題。
所以。传统中国始终沒有提出“皇帝为什么要向小民征收赋税”这样的问題。自然也不会形成这样的概念和理论。人们甚至不会想到。这种状况深深影响甚至制约着中国经济发展。以至于历代史家、经济史家或食货论者。都不会也想不到去研究这样的问題。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传统学术视野狭窄。方法单一。治学理路千年一贯。代代相袭。陈陈相因。由于历史观察的熟视无睹。视而不见。赋税问題也就必然成为他们的“盲点”。
因此。传统中国沒有形成最高统治者与纳税人协商的传统。也就不存在皇帝与纳税人协商的实例。尹峰知道自己这一步迈的太大。但是他还是决定要做到底。在他穿越前的时代。有着现代化外观的中国。照样还是沒有形成纳税人与政府协商制度。
古往今來的读书人。从经典里学到了一些粗浅的原则。会一些诗文写作技巧。就觉得自己懂了春秋大义。站出來管理国家。妄断天下的是非屈直。结果把一切都管得一团糟。大明帝国是他们交的学费。另一时空的大清帝国也是他们交的学费。
尹峰知道在今后的世界规模竞争中。慢吞吞缺乏战斗力、进取心的儒学。是无法和天主教、伊斯兰教以丛林法则为规矩來竞争的。罐子里养王八。养也养不大。儒学的罐子里长不出现代国家來。
尹峰一直在想:自己不一定能在死后为子孙留下什么指导思想。但是。现在是东西方历史的转折点。自己可以为历史创造出一条新的走向。这样。即使自己死后传统儒家重新占据主流。但是依照历史的惯性。至少可以让中国在南洋和东亚海上保留一大片战略缓冲区。获得主动和西方文化交流的渠道。
……
九月间。除了李丽华南下巡视。台湾岛上也是有着重要事件发生。
罗旭日被解除软禁后。也宣布退出董事会。其实。罗旭日这个前海盗头目一直对官府看不上眼。这一次涉及西洋大炮事件。实际全是他的侄儿罗璟暗中捣鬼。罗旭日的子侄辈很多在尹峰的系统中担任职位。其中罗翼就历任第二师营级监军官、军情部主管辽东的主管。后又成为颜思齐第五师监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