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取其一,以为技术股金之分成。
当刘行的这项基本性的硬性要求说出来后,种雁翎却是再次一歪头开了口。
“相公,二十取一不少吗?”她歪着脑袋,先是瞪着刘行这样问了一句,接着又道:”无商不奸,那些商人会甘心将其利润的二十分之一如数送到府上吗?你不要忘了,那些商人可都是一些十分善于耍奸使诈之人呀!“
商人都是狡诈的,种雁翎的话语中显然是略有贬义的。
客观的来讲商业是一种交易行为,考查的是从事商业行为当事人的眼光、胆识、对市场需求的敏感和把握程度,是存在风险的,因此获利较大。
商人的精明常常给使用者一种“奸诈”的印象,认为购买的商品并非物有所值,容易忽略了涵盖在其中的智力成果及其价值,因此无商不奸是略带情绪的一种说法。
此外在市易发展中,大宋朝的市交规则存在着太多的不规范、不健全漏洞。尤其是从业者道德素质良莠不齐的状况就出现了存在很多扰乱市场的行为,因此更加印证了“无商不奸”的说法。
最形象的例子,只是刘行知道的便有很多种商人耍诈使奸的做法。譬如卖家在量米时会以一把红木戒尺之类削平升斗内隆起的米,以保证分量准足。
钱货两讫成交之后,商家会另外在米筐里氽点米加在米斗上,如是已抹平的米表面便会鼓成一撮“尖头”。
量好米再加点添点已成习俗,即但凡做生意,总给客人一点添头,。这是老派生意人一种生意噱头。
这一小撮“添头”,很让客人受用。故有“无商不尖”之说。
“无商不尖”还体现在去布庄扯布,“足尺放三”、“加三放尺”,拷油拷酒都有点添头。
可是事实上那呢?那些商人给出的所谓“添头”。其实还是羊毛出在羊身,是那些商人利用器皿作假从买货人身上给克扣下去的。
那些商人给出的所谓“添头”。实际上也就是把出在羊身上的羊毛又还到了羊身上的做法而已……
深知那些奸商的小伎俩,刘行在种雁翎的话说完后冷冷一笑道:“你以为我让你与凌儿日后在府中所办的内学堂,只是为朝廷培养女官、女使吗?我现在明确地告诉你,以后内学堂中我要正式设立一个科目,就叫做财务管理课。”
“那个课,以后专门为我太傅府和朝廷培养善于管理财务、督审账目的人。想跟我耍诈,那些商人除非是不想活了。一旦给小爷发现了,不但要他把持的吐出来。还要弄到他永远无法做生意。”冷冷地说完此话,刘行却是又将头对向了雷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