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世大儒赵鼎,多年饱读诗书、读的却都是孔孟之书。
从前的赵鼎,几乎每一次开口都必然是之乎者也、满嘴的礼法和引经据典。
再看如今的赵鼎,只是在刘行身边呆了几个月。
被刘行连续几个月每当他开口之乎者也时便当头棒喝来上一句“好好说话、说人听得懂的话”,被刘行少说几百次在他开口必说里礼法时先送上一句“小爷就是法,狗屁的礼别跟我说”不断的打击之下,终于也开始产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对于这种变化,赵鼎在刘行点破之后,只能是讪笑一下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停!”
他才一开口,刘行马上抬起手、皱着眉低下了头,一脸不情愿地道:“还是说正经事吧!你别又给我背诵那些仍然头大的先哲话语来!我不听,相信也没有多少人真愿意听你那一套套生涩、干瘪的话。”
此言一落,刘行仍然锁眉抬头,望向车窗外说道:“我已想好,确实要给这保险行当专事专办、专门立个律法出来,名称嘛、就叫做保险章则。”
这话一说完,刘行继续皱着眉头,将心中所想好的保险章规合盘说了出来。
这章规,刘行实际上也只是给出了赵鼎一个基本的大准则,其中主要就包括了七条。
第一条,规范保险勾当的行业秩序、钱资流向,保护投保人与受保商号的权益,是设立此章规的基本原因。同时,也是为了加强对此勾当的监督管理,借以用此行业协助朝廷维护社会稳定、百姓福祉而制定的;
第二条,此规则既称之为保险章规。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契约之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三条,此规则只限在本朝地区内使用,也只限保障在本朝现在、未来所统治的地区范围内保障一切符合本章规的保险互动。
第四条。从事保险经营、投保等活动必须遵守此章规及其他相关律法。尊重公德、不得损害他人和共有利益。
第五条,必须遵守诚信,违约者当重惩、受保不赔付着将由朝廷出面强行赔付,同时对其进行重罚。上限,将是终身流放、永世不的回原籍。
第六条,保险经营中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以及律法、章规相关规定的其他保险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保险经营。违规者,一律视为违规经营、予以上限终身监禁,查没财产、并处罚金的严惩。
第七条。本朝治下之地的人,想要享受此章规的保障,只能向本朝确定、颁发准营证照的保险行投保。非本朝之人不受保、不赔付。
这七条基本准则说完,刘行最后又是微微思索之后,再补充上了一条:明确规定出来,在天枢院成立一个专门的衙门,负责监管保险行当的经营与钱资流向等诸事,户部从旁协助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