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天以后,寒殇半个月没出门,一来是双眼肿的想核桃没出门丢人;二来,他双眼肿的根本看不见路。
焰火曾拖他出去散步,结果走到大门口就绊着门槛摔了个狗吃屎,门牙都被摔破了一半儿,疼了好几天,李春童生出怜悯心给开了止痛药,这才减轻了痛苦。
寒殇总是哀叹命途多舛,竟然看了主子半.裸.的身体遭受了如此下场。但他其实应该感到幸运,因祸得福,李俊扬回去之后左思右想了好几天,终于鼓起勇气找叶若告状,准备报复他的。结果看到他这副惨状,鞠了一把同情泪,直接掉头回去了。
然而,最为尴尬的本该是两个当事人,但云灏向来脸皮厚,再加上失忆症的作用,如此尴尬的事儿他早就抛到脑后。再接再厉,准备挑战新的高度。
叶若闭门不见数天,最后还是想起刘大娘的病需要复诊,这才愿意开了房门出去诊病。
当她再次踏入刘家的时候,刘清河不在,她心里面对害了三个儿媳妇的两个凶手,心里泛着冷汗,如芒在背,浑身都觉得不自在。只不过她早有先见之明的带上了李春童,两人彼此有个照应。
“大娘,刘大哥呢?今儿去镇上卖肉了吗?”她一边诊脉,一边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眼底的狐疑被眼睑遮住,刘清河不会也被遭了毒手吧?
刘大娘明显一愣,脉象也波动的厉害,犹豫了片刻,才道,“嗯,镇上有贵人办喜事,要杀好多头猪急用,昨儿个便去了。”*未归!
叶若猜想刘大娘必定隐瞒了什么,又或是怕她知晓他们隐藏的那些秘密,所以刚刚才会像突然受到惊吓,随后又镇定下来。
“李大夫,这病情可是稳住了?”刘杰荣发觉刘大娘神色有异样,恰时接过话茬将叶若即将问出的话拦在了嘴里。
他不动声色的看了刘大娘一眼,眼里充满了警告意味,刘大娘有些惊恐的缩了缩脖子,然后垂下了头。
叶若眼角的余光将一切都收入眼底,微微扯了扯嘴角,有些僵硬的露出笑来说着违心的话,“大娘命好福厚,这病没什么大碍了,只是要卧*休息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切不可情绪激动或是生气,亦或是受到外界刺激。若是再爆一次血管,我可真的无能为力了。”
她虽然有些惧怕他们,但作为一个医生,治病是她的天职。明知道眼前可能是一个杀人凶手,她依然刻意反复叮嘱。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迟早要为他们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但她不是官,不能判他们有罪。但她却是对那几个女子感到惋惜的。
“多谢李大夫,多谢李大夫!”
刘杰荣送了李春童和叶若出门,连声道谢着送人离开。目送着姐弟俩走远了,这才转身进了屋关了门,直奔刘大娘的屋子去。
刘大娘见客人已走,再次面对刘杰荣,吓得浑身颤抖,大气都不敢出。
刘杰荣冷冷的眼神盯着她,半响后才恢复了平静,平和的声音却是带着几分警告意味,“那李大夫可聪明的很,你若是不小心漏了马脚,咱们都得去陪葬!”
刘大娘努力的控制着自己不哭出声来,然后点了点头,拉过被子躺到了*上。闭着眼,满脑袋都是小青三人满脸青紫、凸着大眼睛盯着她。她想叫不敢叫,想睡又睡不着,日夜受尽了折磨。若非这场大病,那些秘密早就没人知晓了,哪儿还会生出如此多的事端来?
天作孽犹可为,自作孽不可活。
叶若同李春童快要走到刘家村村口时,第三次遇到了刘善人。只是这次与前两次不同的是,他没有遛他的土狗福宝,也没带媳妇儿杜氏,而是同程喜娘在一起。
自从上次云灏搞破坏,程喜娘被吵得头痛离开叶若家以后,这么久了,还是叶若第一次见她。李春童隐隐觉得刘善人和程喜娘的眼神太过热情,羞红了脸把头埋了下去。
他们看人怎么这般赤.裸.裸.?
叶若瞧了一眼面皮薄的兄弟,在心里微微摇了摇头,把肩上的药箱塞到他手里后,才看向刘善人笑道,“还真是巧,每次都在这儿遇到您。”随后又看向程喜娘,“程喜娘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面对叶若的热情,刘善人和程喜娘连连回神,同她客气着说话。他们没想到,叶若竟然这般有涵养,说话竟是一套一套的,一点儿也不比城里那些大家小姐的涵养差多少。程喜娘越看她越高兴,在心里留了数。
“李大夫,程喜娘正巧来找我家锦绣,刚说明儿去你家呢。今日如此之巧,不如都去我家吃顿便饭,顺便啊,今儿就把日子给定下来!”
刘善人每每都是自来熟,光天化日之下,当着李春童的面儿,声音响亮的隔上三五几十米也能听得一清二楚。
古话说,女儿是父亲前一世的*,对女儿特别的好,也特别嫌弃和反感女婿。然而,刘锦绣的这位“上一世的*”,却没表现出对女儿的留恋,反而好像巴不得女儿早些嫁出去似的。真是奇怪!
“春花妹子,既然都碰面了,今儿便一起办了吧,省的我啊明儿再跑一趟。今日商量好了,明儿我就去置办你交代的那些东西。”
程喜娘笑的合不拢嘴,刘善人早就对李春童很满意,没想到两家竟然是认识的。现在好啊,这事儿算是水到渠成了。
叶若本想回去再同李春童商量商量,可这混小子只顾着害羞压根儿没注意她送去的眼神。一想到前几日这小子的“豪言壮志”,她也懒得折腾了。幸福领进门,修行在两人。她觉得好的,未必适合他。既然他喜欢,那就依了他便是。
“好,那就有劳程喜娘了!”
“春花妹子客气了,要谢就谢月老吧,我不过是替他办事的喜娘罢了!”
刘善人见叶若松口,脸上扬起一抹让人有些看不懂的笑意。叶若总觉得他有些奇怪,但又想不通他为什么这样做,留了一个心眼儿,拉着李春童再次进了刘锦绣家。
一回生,二回熟,李春童这连日上门,已经同刘锦绣的娘家人混熟了。杜氏见他来,先是一愣,随后欢喜的让刘锦娟去告诉刘锦绣,自己则跑进厨房加菜去了。
叶若觉得李春童将来有这样的岳母是件幸福的事,这八字刚有一撇就对他如此上心,且不问他索取一分一毫,这样的岳母怕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再说,他们父母早亡,等李春童和刘锦绣成亲之后有了娃,还得麻烦娘家人帮着带呢。瞧杜氏这般殷勤,想必日后好说话。
李春童从头到晚低着头,叶若也保持着警惕心,可直到他们离开,叶若也没发现刘善人露出任何马脚来。她猜想或许是自己想的太多了,普天之下,又不是所有的父亲都舍不得嫁女儿。也许,他们把女儿的幸福放在比自己疼爱女儿更高的位置。
李春童再回去的路上掐着手算日子,板着手指半响才道:“姐,今天都九月十九了,离腊月初八还有两个多月,用不着那么急吧?”
叶若白了一眼蠢笨如猪的弟弟,懒懒的开口道:“程喜娘说,九月二十八是个好日子,你得买好聘礼去提亲,然后把写好日子的红纸送到刘家去。”她在心里过了一遍,好像是这样的,又接着道,“之后,咱家就得开始准备成亲用的东西,事儿可多了。到时候,你还会抱怨时间不够长!”
上一世,表姐结婚,足足用了半年的时间准备,结果还是差强人意。现在只剩下两个多月,虽然场面不如表姐结婚大,但该有的礼数一样不能少。她叶若唯一的一个弟弟大喜之事,怎么也不能委屈了他。她一定要请村里的人来观礼,让所有的人都沾沾喜气。
“啊?”
李春童吃惊看着叶若,双腿像是灌了铅似的,站在原地动弹不得。
“啊什么啊,还不赶紧的!”
叶若真的对自己这个兄弟有些无语,怎么跟个姑娘似的?若不是他胸部扁平,她真想扒掉他的裤子认真检查一番,到底是汉子还女子!
“姐,我成亲随意就好,不用铺张浪费的。”李春童红着脸,嘟哝着道。
他内心其实还是喜欢热闹,可是又怕他家被人嫌弃,没人来喝喜酒。到时候,自己丢人不要紧,总不能连累了媳妇儿跟着自己吃苦受罪。
他哪儿晓得,叶若现在在周边村子算是人气旺盛,村民们对他家已经慢慢的消除了鄙夷心里。那些长舌妇们一点儿也不嫌弃他们家了,现在改为嫉妒了。
叶若抬手重重的赏了他一个暴栗,然后虎着脸道,“赶紧回去,你就等着做你的新郎官,别的事儿不用你操心。”哼,那些个免费的劳动力不使用,她就白白选修了那么多年经济学。
李春童以为老姐的话是在宽他的心,却没想到,成亲所有的采办都有人办了——寒殇和焰火成了最廉价的劳动力。
一顿烧烤,加上云灏施加的压力,寒殇和焰火足足忙活了两个多月,到腊月初六那天,才彻底的放松了。
云灏为了讨好叶若,为了将美人抱*,便将刚刚歇下来的二人又推了出去。
“程喜娘,明儿过礼的东西都准备妥当了吗?”
“妥了,都备妥了,老身我今儿已经检查三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