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瑾童,你方才说她眼熟?”左侧一个千金小姐颠了颠杯中酒红色的高贵的液体,果冻般的唇弯了一侧。
“可不是,确实很眼熟呢。”那个被叫做叶瑾童的女人笑笑,回答,穿着美丽的水钻高跟的年轻女人眸中闪过一丝阴鸷,之所以会听那萧曼吟的话,不过是发现了有趣的事,况且,她也有私心,自从三年前被父亲指使成功把凌衍森勾上床却没成功拿下他,那次之后,脑袋里总是时不时浮现那个男人冷硬的嘴脸和英俊的过分却冷漠到极致的眼神,但是显而易见的,刚才特地去搭讪,他看自己的目光和看其他人的毫无差别。
该死的!
这个嚣张的男人竟然连番两次都不记得自己了!那么,她就走走偏道儿,试试,揭发他前妻在现场,这件事是不是足够惹来他的目光了?
“哎,你别说,你这么一提,我再仔细瞅着,确实觉得有几分眼熟。就是这脸跟葫芦娃里的蛇妖似的,不看身材还以为是专门跑去整成这样的。我说,这位,你脸上打那么多粉干吗?本来就白的不行,还扑粉,跟白无常似的!”
刚才那位凑热闹的剔尖了声音,打趣地这么说着。
叶瑾童瞥了瞥清妩越发仓皇的眼神和不断颤抖着的瘦削的肩胛,笑意加深,趁热打铁,“有些人啊,就算脸蛋变了妆化浓了,本质却是很难遮掩的,小舒姐,还记得三年前轰动全栾城那场有名的绑架嘉宇国际总裁夫人未遂的乌龙案件吗?”
这么一画龙点睛,几乎周围的一圈人看着清妩的目光都打上了惊叹号。
“叶瑾童,你没开玩笑吧?你觉得她,这个女人,是……是那个段……段什么来着?”叶瑾童嘴里的小舒姐惊诧地晃了晃酒杯,看向清妩的目光那么不可置信,再细细端详,渐渐变成了肯定。
“别说,还真挺像。那时候各大报社整天整天刊登她的脸作为头条,我都看得厌烦了,的确是这张面格子,不会差。”另一个年轻女人摇了摇手里的香奈儿小包,看热闹似的削尖了眼神。
“各位姐姐妹妹们,看出来没?虽然三年牢狱之灾把这女人折磨的人不人鬼不鬼了,但是,的确是段清妩没错啊,凌衍森的前妻,今儿可叫我逮着热闹了,凌衍森的再婚宴,定在前妻出狱这一天,而前妻嘛,上午刚出狱,下午就马不停蹄的赶来捧前夫的场,到底是心胸大度呢还是别有用心呢……”
叶瑾童添油加醋,掐在清妩肩上的手,骨节已经泛了白。可想而知,她用了多大力气,才制止住清妩的挣扎。
万道目光就像绞刑架,把清妩那张涂了厚厚脂粉的脸撕开来。
很烫,很痛,撕裂。
怎么办?
她饶是再装一副死人脸也敌不过这残忍的万道绞杀了。
低头,把托盘往怀里揣了揣,清妩转身,奋力转身,挣扎,想要逃开叶瑾童的桎梏,却不料旗袍太紧,而双腿又僵持了太久,因为缺钙而总是容易麻木。转身逃跑的动作,做得太艰难。
“这位当事人,你别着急这跑路啊,你倒是给句答案,你到底是不是传说中丧尽天良为了三十亿竟然残忍到连腹中胎儿都要置之于死地的毒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