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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 定情的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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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方府。

闻知爱子身亡,又见到长平从宫中带回来的尸体,方家二老大惊之下,当场昏厥。众下人一片忙乱,费了不少工夫将二老救醒。二老醒来之后,大哭失声,方家三代单传,仅此一子,二老指望着方铮给方家传宗接代,没成想飞来横祸,如今却换来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结局,怎能不教二老悲痛欲绝?哭喊之中,二老几度昏厥,全赖长平事先预料到了,带来了几名宫中的太医,这才几次救得二老醒转。

长平已无泪可流,俏眼红通通的,目光中充满了仇恨,望向任何人都带着一股冷森森的味道。

嫣然,小绿和凤姐三女也听说了方铮身亡的消息,嫣然在房中当场昏了过去,小绿和凤姐不敢置信,惶然奔向方家前院,见到前院正中停放的方铮的尸体后,二女这才彻底绝望,同时痛哭失声,哭声之悲戚,直如杜鹃夜啼,断人肝肠。

方家二老悲痛之下,已不能开口理事,少夫人和几位准少夫人又楞楞的围着少爷的尸体,不言不语,一动不动,方家上下顿时如同失了主心骨一般,下人们悲痛之下,也不知该如何做才好。

幸得胖子和冯仇刀联袂吊丧,见方府已然乱作一团,未得头绪,戚然叹息之后,胖子和冯仇刀帮忙操持起丧事来。

很快,在二人的指挥下,方府的灵堂搭建起来了,寿衣寿材也已准备妥当,方铮的尸体被暂时安置到后院,按风俗,必须得由最亲密的人给尸体擦拭身体后,再换上寿衣,抬入棺内。

“姐姐,咱们……该给夫君擦身,换衣了……”嫣然抽噎着道。

长平点了点头,不言不语的起身,阴沉着脸,带着悲痛欲绝的三女步入了后院。

尸体死状很凄惨,脸上已被砍得稀烂不堪,长平每看一眼,心中的仇恨便增加一分,众女见到夫君死状,终于又一次哭出声来。

“哭什么!把眼泪擦干!记住,夫君不喜欢见我们哭!咱们笑着送他最后一程,以后天涯海角,追查害我们夫君的凶手!”长平咬了咬牙,使劲挤出个笑脸,眼圈却禁不住又红了。

“嗯!”几女面露恨意,一齐点头,终于收了眼泪。

几女配合着剥去尸体原本穿着的衣服,露出精赤的上身,上身布满了许多伤痕,看着胸口深入几寸的致命伤口,小绿和凤姐再一次掉下泪来。

“咦?”长平和嫣然却是惊奇的叫出声来。

小绿和凤姐一楞,齐问道:“怎么了?”

长平和嫣然对视一眼,发现彼此眼中竟然有几分惊奇和……惊喜。

“你也发现了?”长平和嫣然非常有默契的异口同声道。

小绿和凤姐急了:“到底怎么了?”

“牙印!”长平和嫣然再一次异口同声。

嫣然擦了擦眼泪,道:“姐姐,还是你来说吧。”

长平面露喜色,望着急得掉泪的小绿和凤姐,点了点头道:“……如果我和嫣然妹妹估计没错的话,此人……很有可能不是我们的夫君。”

小绿和凤姐闻言狂喜,顾不得抹眼泪,急声追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长平释然的吁了一口气,似乎呼出了整日的悲痛,伤心以及压在心头沉甸甸的仇恨。

半晌,长平缓缓道:“你们未与夫君同过房,故而不知。我和嫣然妹妹却知道,夫君的右肩上有一小块牙印,那牙印……是当初我咬上去的,当时咬得很深,都见血了……”

长平俏目渐渐迷离,沉浸在往日甜美的回忆之中。

“……那时夫君并不喜欢我,他喜欢嫣然,喜欢凤姐,还喜欢小绿,但他就是对我不假辞色,我知道,他讨厌刁蛮任性的女子,为了他,我开始改变自己,我尽量不再说脏话,不再随便动手打人,我甚至开始跟宫里的宫女们学起了女红。可无论我将公主的架子放得多么低,甚至连一个女子的自尊都抛却了,去迎合他,讨好他,那个混蛋仍是不肯拿正眼看我,有一天在御书房外,我说第二天去府上找他,谁知他却说他没空,他要去看嫣然,当时我气坏了,觉得特别委屈,不管不顾的,就趴在他的右肩上死命的咬了他一口,疼得他哇哇大叫……”

长平说着说着,噗嗤一声笑出声来,眼中却含着泪,擦了擦,泪干了,又流了出来,很快,长平的脸上已满是泪水。

嫣然伸出纤手,搂住了长平,在她耳边低声道:“姐姐,莫要觉得委屈,夫君其实……从那以后便对你生了情意,不然以他的性子,如果他不爱你的话,就算皇上拿刀架在他脖子上,他也万万不会答应娶你的……”

长平笑了笑,接着又哼了一声,皱了皱可爱的小鼻子道:“稀罕么?敢不娶我,我就真拿刀杀了他!免得他在世上祸害别的女子……”

定了定神,长平指着面前尸体的右肩,对满头雾水的小绿和凤姐道:“……我当初咬他的地方在这里,我和嫣然都知道,这个地方后来留下了一个很深的伤疤,一直不曾褪去。你们看这具尸体,右肩光滑,毫无伤痕,再加上他的面部故意被人用刀剑砍得稀烂,凶手企图混淆我们的判断,我可以肯定,这具尸体根本不是我们的夫君!”

小绿和凤姐闻言大喜,嫣然笑道:“既然这具尸体不是夫君,如此说来……”

四女相视而笑,笑声中透着极度的开心和释然。

“我们早该想得到,以我们夫君的本事,逃命功夫天下第一,当初叛军进城,千军万马之中都让他毫发无伤的混出了城去,这天下谁还能害得了他?哈哈哈!”长平学着方铮得意忘形的模样,仰天大笑了三声,逗得几女格格直笑。

笑过之后,几女目光中又浮上几分忧色。

夫君没死,他又会在哪里呢?为何不回家?莫非陷入了某种困境之中?

长平黛眉轻颦,思量了一会儿,站起身朝外面大喝道:“给我把灵堂全都拆了!好好的摆什么灵堂,晦气得很!夫君他没死!来人,给我备马,我要进宫!嫣然,时间紧急,你去与公公婆婆解释,我进宫去见父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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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老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说这句话的人很多,真正懂得去做的人很少。

既然识时务,就代表着你必须要放弃之前所一直坚持的利益和原则,在劣势中寻求一种保全自己的妥协方法,委屈吗?当然委屈,可你不得不去做,古往今来,多少成大事者,谁没有妥协退让的时候?除非你想拼个鱼死网破,然后像楚霸王似的以一种悲壮的方式在乌江边拔剑抹脖子,——顺便还得搭上一漂亮媳妇儿。

方铮当然是个识时务的人,这不用别人教,他天生就会这种本事,而且以他的坎坷穿越经历,他好象一直在干这种识时务的事儿,已然轻车熟路了,可谓是俊杰中的翘楚人物。

他怕疼,但他更怕死。所以两相权衡之下,……还是被这群土匪打一顿得了。

土匪们当然不会跟他客气,晃动着砂钵大的拳头,满脸狞笑的围上前来,将方铮头顶的天空遮了个严严实实……这情景有点眼熟啊,上回看一群混混在街上打架,最后方铮好象也被那群混混这么围过,不同的是,上回还有个杀手哥哥良心发现,跑回来救了自己,这回可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了……

方铮惊恐的注视着众人高高举起的拳头,离他的脑袋越来越近,本打算光棍气十足的被他们打一顿得了,现在方铮忽然有些后悔。这么多精壮的汉子,这么多砂钵大拳头,就算每个人只揍自己一拳,挨到最后,恐怕自己也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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