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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心中早已得悟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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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寿怒瞪了老刘一眼:他娘的,你挖了个坑让朕跳,其心可诛!

雍泰是朱寿同意罢免的,罪名是刘瑾制定的,既然有罪,那么推荐他上位的马、刘两人,按大明的律法,也是有罪的!这就叫株连。

朱寿如果不想自己打自己的脸,那么就得同意老刘的做法,将马、刘、雍三人打倒在地,然后再踩上几脚。

马文升和刘大夏虽然也不是什么讨喜的货色,尤其是老马,在朝为官时,还经常教育朱寿,倚老卖老,最后被朱寿踢回了家。

但这两人都是大明的文官领袖,门生无数,刘瑾要是把他们往死里整,那就是捅了一个马蜂窝,而替他挡马蜂的,只能是朱寿。

被权力迷惑了心智的老刘,早就想搞死马文升和刘大夏,现在他有能力了,自然不愿意放过这两人。至于朱寿的想法,说实话,老刘在某些时候,真的有点不太注重皇帝的感受。

“宣,马刘雍一案,交由内行厂陈敬查处。”看着得意忘形的老刘,朱寿决定狠狠地打这老小子的脸。

刘瑾的脸一下子垮了下来,看着幸灾乐祸的张提督等太监大佬,满脸沮丧。

陈敬是三小虎之一,深受朱寿的宠信,他肯定不会卖面子给老刘,因此案子查了一天,就水落石出:雍泰的确有过,不过马、刘两人,却是无责。

不过陈敬也没有揭发老刘耍的猫腻,只是建议:除去雍泰的功名,削籍为民。

正史中一场惊天大案,被陈敬三两下,就摆平得烟消云散。

但是老刘并没有放弃,因为广西岑猛送来了很重的贿赂,让他搞掉刘大夏和前南京刑部尚书潘蕃,并把田州重新置入自己的统治。…。

案子到了这儿,就成了连环案了,个中情形错综复杂,要想理清,还得从岑猛这个人开始说起。

岑猛,是原广西田州同知、土司岑溥的次子,弘治九年(1496年),岑溥废长立幼,舍弃了岑猇。弘治十二年(1499年),岑猇夺位,后来又被黄骥等所杀。岑猇死后,岑猛一直没有得到明朝的正式承认,这对于岑氏土司的脸面来说,无疑是一种污辱。

但是明朝的文官们才不会管这种小事情呢,弘治末年,潘蕃督抚两广的时候,命令岑猛换个地方当土皇帝,好把田州这个地儿空出来。岑猛当然不愿意了,于是双方就开片儿。

知府谢湖被岑猛打得受不了,就开始应付了事。潘蕃知道这事之后,就跟顶头上司刘大夏商量,将谢湖按大明律法,关进了锦衣卫的诏狱。

锦衣卫那是刘老大的地盘啊,于是潘蕃亲自把自己的短处,送到了刘老大手里。

刘瑾早就想整治刘大夏和潘蕃,就逼迫谢湖牵扯两人出来,谢湖就供出了韦经和毛锐这两个上司。韦经也不是什么硬汉子,被抓进诏狱后,就扯出了最上面的刘大夏。

这下子,整个脉络都清楚了,潘蕃不能安抚岑猛,致边境糜烂,因此有罪!而刘大夏不能管住潘蕃,同样有罪!

一段几年前的公案,将潘蕃和刘大夏送进了诏狱。

在明朝,刘大夏算是决策失误,不过他这个责任要是放到后世,不过就是一桩小得不能再小的民族纠纷案。

因此都御史屠滽向刘瑾进言:“大夏不宜深罪。”

老刘大怒,骂道:“即不死,可无戍耶!”

这下连陈敬也摆不平了,因为刘、潘两人的罪证,非常清楚,朱寿只好抚平各方:刘、潘两人,谪戍肃州!升土司岑猛为广西田州同知。

陈敬私下对朱寿说:刘瑾一定要搞死刘大夏,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焦芳告诉他,刘大夏家里有数万两金银!

李东阳这条毒蛇也进言:岑猛又没有真的叛变,只是打了两场而已,刘大夏的指挥失误,算不上大罪。

朱寿大怒:这条被金银迷了眼的老狗!

气愤之余,他把刘瑾原拟的“发配广西”,改成了“谪戍肃州”。广西是岑猛的地盘,送两人到那儿,不就是送他们去死吗?肃州是朱寿的专用文官发配地,那儿有很多失意的文官,还可以发挥一下余热,替他挡挡吐鲁番。

刘大夏离开京师的那天,全京城的文官和百姓们都去送行,连商人都罢了市,大家都希望这个倒霉蛋能够生还。

朱寿听到这种情况,就对刘瑾说道:“孰奸?孰忠?”

老刘只得低头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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