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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开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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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四海的军舍虽是轻兵营里最高大的,但里头的布置也没好到哪里去。

武宗皇帝年间,吴王改革制度,以《永徽律疏》为本而被四面八方。其中,军律改制最为明显。原本大唐是没有设立实质性统领天下兵马的机构的,吴王改制之后,步军、骑军及水军统归三军司军台辖制。长和三十年,也就是当今天子继位的第三十个年头,又重设天策府统领天下步骑水三军,三军司军台胁从。

长和三十三年,平阳公主奉诏制《军律》,定将、尉、校三级三十品等级,凡统军将领,正四品下以上者可行军设堂,持节立牙门旗坐白虎,谓白虎节堂。凡正六品上以下统军者,无论尉校都可自行设帐。

因此,孙四海的军舍,也可谓军帐。

帐内甚是宽大,早备好几案酒水,足足有五十之多。

上位处军案早撤了,换上的方几上也不见惊虎胆,袅袅冒着热气的汤羹堪堪安放整齐,孙四海捏着眉心依着靠背扶手低案坐着,见进来一人,扫眼便瞧一会儿,目光焦躁不知怎么了。

卫央进门打眼一扫,来人已有不少,靠近孙四海坐的,那是甲胄上标识明确的率正,远处散坐的,大都才是自己这样的百将。

见卫央进门,孙四海蓦然目光一凝,眉心突突地跳了好几下,耳听于康达笑嘻嘻地上来说话,这才把心思转到了旁处。

四处一找,无论率正抑或百将,都愿往孙四海近处坐些,好的位置早已教他们占了,正中卫央心意,索性在偏僻角落里落座,方坐定,又进来几人,有个面容俊朗的青年率正带着,与众人嬉笑一番自寻落座不提。

至此,孙四海支起了腰板,于康达等人忙回到了自家案几后,却并不坐下,立着如候军令一般。

卫央也忙站了起来,他身量在这人群里并不十分扎眼,唐人丰姿俊容,身量如他者大有人在,这军帐里便有七八个不差。

孙四海一压手,提起了眼前的酒碗大声道:“大都护府,巡边事使处均有疾令传来,党项聚兵已差不离完成,契丹轻骑也到了边境,就连那伙蛾贼也纠集人手到了南下途中,战事就在眼前。”

下面没有人说话,卫央将这进帐来的前后细细想了个通透,心中知道,这孙四海刻薄不知是真是假,轻兵营里这人名望极重,深得这些个死士军卒的拥护那是不假了。

又听孙四海道:“咱们轻兵营的规矩,想你们这伙兔崽子都是明知的,在这里我不必啰嗦。咱们都是死过几次几十次的人了,事不可为也要为,谁让咱们是轻兵死士来着?来,盛饮这碗酒,战后能在这里聚起的人,怕也留不到一半了,天大地大,饮这一碗最大!”

卫央细看,连同孙四海在内,没有一个人对这番话逆耳的,那面容俊秀的青年哈哈一笑,扬起脖子一口气喝干了碗里的酒,又哈哈一笑,道:“军头说的是,咱们活了这么些日子,那也赚地多了,合该明日死,哪须今日愁?盛饮,盛饮,饮罢无非摘人首级,要么教人摘了首级,怕有甚么可想的?!”

帐中轰然,连那于康达也一口气饮干了碗里的酒,孙四海把手一压:“都坐了,咱们这轻兵营比不得别处,所谓擂鼓聚将,也不过是定下送死的日子,管不了那么许多。”

卫央心砰砰地骤烈跳动起来,他清醒地知道,这一次不比在那空间里,死亡,抑或活着,就在不远处静静地候着自己。

略一犹豫,手中的酒便停在了嘴边,一边的百将早饮干了一瓮白酒,扭头瞧着卫央大笑道:“卫兄弟,怎地不盛饮?以你的本事,必能回来痛饮庆功酒,担忧甚么?”

孙四海在上头拍拍手,帐中喧闹一时静下,孙四海道:“险险忘了,卫央,申报大都护府的百将已批文下来了,依军律,往后你的假籍便落在轻兵营,百将鱼符明日方可制成,你不要忘了自来取。”

而后对众人道:“他是卫央,寅火率甲屯百将,都听过了没有?听过便好,不必假惺惺地正经见了,盛饮,盛饮!”

这是一群活死人,恐怕连孙四海自己也不认为自己是个大活人,他们的狂欢,是对惧怕和死亡的抗拒,也是发泄,卫央不能。

他畏惧死亡,尤其不知是生是死的时候,这种畏惧更加浓烈。

碗中的白酒酸涩如青梅,啧一口,那味道让卫央越发灵性,可心里却越发混沌了。

来轻兵营的时候,卫央就知道自己迟早要面对生和死,也知道这个时候不会太远,可是,如果知道就能磨平一切的话,世上也就没有那么多的烦恼了。

孙四海已微醺了,正是酒酣耳热的时候,这酒食是他自家花费的钱,只却没有出在他的腰包里。见着三三两两的率正百将皆来与自己对饮了,唯独卫央在那边无动于衷,扫目去瞧,微微沉吟片刻,不知想起了甚么,干瘪的嘴往上一撇,彷佛是轻笑,也似乎在犹豫,于康达心思剔透,但也猜不到这军头此刻心里在想着甚么。

军帐里的气氛并不热烈,撕心裂肺的对饮,渐渐有了谩骂,他们在骂什么,卫央没有那个心思去聆听,他只知道自己怎么也躲不开去了。

于是,卫央想到了逃走。

在这个有血有肉的世道里,他并不想杀人,抑或自己并不愿亲手杀人,自然,也更不愿被人杀了。

而那未知的战场,想想便惨淡的景象,让卫央对自己有一种强烈的不自信。

虽说穿越之前他时常抱怨英雄无用武之地,可在那样一个自由度十分宽阔的时代里,他也有这一身的本领,曾见成就了什么功业来着?难道在这个时代里,一个穿越者果真能呼风唤雨指挽狂澜?

有一身的本领又怎样?壮士难免阵中亡,那不是没有道理的老话。古往今来,数不清的英雄好汉亡命疆场,天意无常,不会因为你是个英雄好汉就让你躲过一支支的暗箭明枪,倘若就死,又如何?

卫央不想死,他还没活够。

尤其这死亡率极高,为了敌人的人头或许会在战场那样的环境中人变成野兽的轻兵营,卫央内心深处是没有活下来的把握的。

实际上,卫央仰慕汉唐,徜徉的时候有一万个理由鼓舞自己去为了这一两个字去拼命,可事到临头的时候,好像一下子想不起来,抑或不愿想起任何一个让自己为了这个陌生时代,让自己完全没有认同感的时代去拼命的理由。

他的血是热的,可找不到洒在这个时空的借口。

于是,卫央便不想去拼命,不愿去拼命。

他想到了离开,哪怕用逃这个可耻的行动。

如若杜丹鸾有难,卫央情愿也会毫不犹豫去拼搏,那是因为杜丹鸾是他来到这个时代之后第一个情愿亲近的人,是活生生的能站在自己眼前,伸手可以触碰到的存在。

那么,这个说起来有千万个美好的形容词来形容的大唐,在自己的心里又有什么切实的存在感呢?

饮罢碗中白酒,卫央给了自己一个充足而不愿对任何人说起的理由:“逃,有多远逃多远,等将来在这里找到存在感了,再为这个时代付出也不迟。”

想想扫了一圈东倒西歪如待死牛羊的众人,卫央又悄然给自己找了个借口:“这些人本就该死,他们能够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犯罪并来到这里,即便战死,那也是一种赎罪,我可他们是不同的。清清白白的人,怎么能够和这些个用这样的死法来赎罪的人死在一起呢?不能,我和他们是不同的!”

想到这里,卫央心中一阵轻松,越发想道:“是的,和他们决计是不同的。这些人是被逼着,带着对大唐的怨愤去战斗的,以战斗的方式结束他们的生命,那也是洗刷他们的罪孽和耻辱,我清清白白的,就算要战死,那也要像壮士一样,不能和他们同列!”

一念至此,卫央满心都只有一个念头,那便是想方设法活下去。现如今不能被这些人瞧出来自己的想法,那么,只要有一线机会,那就要一定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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