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小天的话不带一点火气。林贝贝的心正莫名的狂跳不止。因此虽然隔的这么近,却硬是没有听见他在说什么?
“你很想演这个角è吗?”白小天的声音又放慢了几分,温和的就像一个慈祥的老太太。
这下,林贝贝听清楚了,她飞快的点了点头。
白小天大走向大胡子走去。
大胡子导演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一步,然后看到演职员里的几个男青年都在向他靠过来,顿时有了几分底气:“你想干什么?”
“对不起,导演。我今天心情不好。”白小天弯腰冲着大胡子鞠了一躬:“导演,我想演那个亲兵。”
大胡子愣了一下,笑了,拍着他的肩膀:“年轻人,脾气冲,可以理解,可以理解!”
然后他偏过头对着右边喊道:“小张,给他把头发剃了。”
“剃发?”白小天吃了一惊。他原本他是不怎么注重仪表的,不过在香港的那段日子。或许是因为范薇的唠叨,又或者是潜移默化的作用。他比以前在这方面注重了许多。虽然服装之类他还是以怎么穿着舒服怎么来,但是这发型都是经过发型师的jing心打理的,而胡须更是从来刮得干干净净。正如范薇所说的一个真正的贵族是不会在意自己的服饰的,因为他根本无须用服饰来衬托他的身份。但是他绝对会在意他的发型和胡须的清理,因这这充分表现了他的品位和生活态度。白小天虽然对于这话并不认可,这几年他已经我行我素惯了,充分体现了那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说实在的他没有多少朋友,因此也根本不会去在意别人的看法。只是,在离开了香港之后。似乎习惯已经养成,每天早晨一起床就会情不自禁的先刮胡须,每过个半个月就会去修整一下头发。这也算是对范薇的一种特殊的思念吧,他时常这样对自己说。因此日子常了,也就成了他不变的习惯。
因此听大胡子说要给他理发,顿时吃了一惊。
“你是扮演清兵,就是那种前面剃光,后面留根辫子的造型。”大胡子解释道。
“那他们怎么不用?”白小天指了一下边上其他穿着清兵服装的群众演员。
“他们都戴着头盔,因此套根假辫子就行了。可是到时候,你得脱下头盔,所以必须先给你剃成光头,再戴上假发。”
大胡子刚解释完,那张制片也走到身边:“放心,剃个头,一百块。你不亏。”
白小天白眼一翻,差点一句话就说出去了:“不亏。你知道我做一个发型多少钱?”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强咽下去了。把头一低:“来吧!”
“好了,今天到此为止。”大胡子拍了拍手:“大家辛苦了,谢谢!谢谢!”
说完他走到林贝贝说道:“林贝贝,你的各方面条件都不错。有没有想过吃专业饭啊?”
林贝贝的脸红扑扑的:“导演,我行吗?”
“当然,我看人不会走眼的。你的扮相不俗,不怯场,而且有一定的舞蹈基础。最重要的是悟很强。”
“您太抬举我了,夸的我都不好意思了。”
“我可是很少夸人的。这样。我朋友正要开部新戏,虽然投资不大,但是剧本还是不错的。如果你有意往影视业发展,我可以推荐你去试试镜。”
“真的。”林贝贝一下子高兴的捂着嘴巴跳了起来:“谢谢董导。”
“如果你同意的话,那我就和他约个时间让你们见见。”
“谢谢、谢谢。”
…………
林贝贝一蹦三跳的上了大巴。她看见在杂货店买了一瓶水的白小天一步三晃的向马路对面走去。
“周郎,这边。”林贝贝大声地招着手。
“我还有事。你们走吧。”白小天挥了挥手。也不管她听不听得到,然后把头转向前方,继续走着。
毕竟大家都是同龄人,并且别人都以为他也是北方大学的学生。白小天纵然算不上帅哥,但是在这些学生中绝对是一号猛男。而且老是面无表情的他在除林贝贝以外的两名nv生看来绝对是酷毙了。因此,拍摄的间隙,两名nv生总是想着办法和白小天搭讪。而如今的白小天其实并非那么内向,只是因为心里不痛快罢了。老是一言不发,并非他的作风,因此到了吃中餐的时候,大家已经有说有笑了。
白小天对于北方大学并不了解。于是扯了个谎,说自己是清华的学生,本来是周六来北方大学找以前高中同学的。听说是做群众演员,一时好奇,就上了车。于是众人恍然大悟。两名nv生心里嘀咕:怪不得怎么从来没见过这个酷哥呢?当然白小天自然没有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灵机一动就说自己叫周郎。
中午吃快餐也就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刚吃完饭。林贝贝就一个人在那里开练。其实她不过就是走四、五路,然后一句台词,但是还是不厌其烦的在那里反复练习着。
也不知是谁开的头,就把话题扯到了林贝贝身上。李灏是如数家珍,白小天却是格外关注。这一个愿讲、一个愿听,一来二去,二人倒是谈得投机起来。高中时后的事情李灏自然是不清楚,他所说的都是大学里这不到一年的事情。在他嘴里林贝贝那就是下凡尘的九天仙nv,总之无一不好。而且白小天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在刚来大学不久,李峰救了林贝贝一次。具体的情节人云亦云的,版本很多。他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是在公车上遇到了两个流氓。最后,林峰还挨了一刀。虽然只是划伤,不是很严重。但是据李灏说,他调查过,就是那之后不久,林贝贝才向她的同寝室的同学们承认李峰是她的男朋友。说完之后,李灏是一脸沮丧,为什么我就没遇上这个英雄救美的好机会呢?
李峰的格,白小天清楚得很。他的处事哲学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时候以二对二的情况下,明明他也喜欢林贝贝却依然选择了旁观。而对方以二对一,手上还有刀,他还敢于面对。那么只有两个原因,一就是他格大变,变成了勇士。白小天认为这不太可能。不过短短三年间,除非遇上了重大变故,否则不可能有如此大的转变。而李峰只是个学生,这种可能不大。而另一个原因就是他对林贝贝的感情战胜了他内心的恐惧。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对于李峰来说绝对是个艰难的抉择。
接着白小天又听李灏说,听说李峰的父亲因为挪用公款被抓了。家里面也一下子陷入了窘境。林贝贝不但没有嫌弃他,而是想尽办法的去打工。又是家教、又是学生服务部。放寒假的时候也没有回去过年,而是在肯德基快餐店做小时工。这学期听说还兼着两份家教呢?
听到这里,白小天已经没有什么想法了。或者说他已经决定放弃了。李峰如今这样的情况,他怎么好去争呢?
因此,戏一拍完,他就决定独自打的回宾馆。
“周郎。”后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白小天一回头,林贝贝气喘吁吁的跑到他的面前,不停的喘着粗气。
“小姐,你有事吗?”白小天冷冷的说道,然后戴上墨镜。
林贝贝望着这个似曾相识的男青年,总是不由得心慌。她抿着嘴:“谢谢你!”
“我今天赚了两百二十块钱,我还没谢你,要是不是你叫我上车,这钱我可就赚不着了。应该是我谢你才对。”既然已经准备放弃了,心态自然也就平稳了许多。白小天语调平静,虽然在林贝贝看来还是没有任何感情,但是最起码感觉没有那么冷漠。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