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秋末冬初,几场小雨过后,寒意弥漫,尤其到夜里,冰冷的空气没有一丝温度。
桃小薇早早的换上了厚实的衣服,梳了两条简单的麻花辫,头顶戴了圆圆的狐皮帽子,风儿轻吹,柔顺的狐毛轻轻飘动,看起来更加的可爱。
颜曦手持毛笔,研好的磨放在一旁,他用笔尖沾了几次,都没有下笔的意思。
桃小薇洗好了脚,千霜用干抹布将水珠都擦拭干净,重新为她穿好棉鞋。
“坏蛋,你在给白纸相面吗?”她仰着头,笑嘻嘻的拽了拽颜曦的裤子。[
空闲的手不费力的把桃小薇拎上桌子,让她盘腿坐在没有放纸的空白处,颜曦忽然屏息凝神,右手龙飞凤舞的写出一行字。
小女娃假模假样的凑过去,摇头晃脑的观察许久,又把小脖子缩回来。
“写的如何?”颜曦把笔放到一旁,手背在身后。
“不错,非常好!”竖起大拇指,桃小薇不吝惜的夸赞。
浓眉微挑,“给我念念。”
“你自己写的你还不认识呀?”桃小薇吐了吐粉嫩的小舌头,鬼头鬼脑的低下头。
很明显的心虚。
最近玩的实在太疯了,师傅上门教授的时候,她是半个字都听不进去,恨不得让那老头速速讲完,然后夹着他的书滚蛋。这样她就有更多的时间可以留在绣楼内,还有一多半的玩具她没研究过呢。
“不学无术!”颜曦冷哼。
“好嘛,也不是完全不认识的。”桃小薇指着最后一个字,抓住辫子尾部放进小嘴中咬了几下,脑中灵光一闪道,“这是个马字!”
颜曦点点头,脸上的阴沉之色消褪了许多,“金戈铁马,这是我最喜欢的四个字。”
桃小薇努力的保证,“我记住了,以后都不会再忘记了。”
叹了口气,修长的手亦有若抚摸小猫咪似的来回轻抚她的秀发。就要离开京城了,这孩子是他唯一的牵挂,此行一别,怕是一整年都见不到了。她的胆子这么小,如果他不在家,不知道会不会又是苦恼着整夜不肯入睡。
可是,他又不能把她带到战场上去冒险,所以只有把她留在安全的王府内,等待他的凯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