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打开办公室的门,跳进眼帘的是窗台上放了好大一捧玫瑰花,把整个窗台都占满了。
我走到窗台边,看到捧花当中放着一张小的卡片,上面只写着:999,落款人就一个字:孤。
不用猜就知道是孤文骞。
这个男人真是在发神经,我拎起桌上的电话拨打了他办公室的内线,他好像在等着我的电话似的,电话响了一声他就接了起来。
“你发什么神经?”我没好气道。
“有你这样表达感意的吗?”
“谁说我要向你表达谢意了?你浪费钱去买这些花,还不如把这钱捐给山区儿童建学校”。
“你这个女人!”孤文骞的声音里带着恼意,直接挂断了电话。
我刚放下电话,电话又响了,我一看是他打来的。
拎起电话只听到他说了句:“记住,最后送玫瑰花给你的男人是我,”说完他把电话又挂了。
我拿着只剩“嘟”音的电话,突然忍不住笑了。
这个男人原来也有这么幼稚的一面,难道他是在吃醋吗?马上我就否定了这个念头,他怎么可能会为女人吃醋?
齐枫的事我还是对孤文骞只字未提,不过我昨天那样说,孤文骞一定已猜到玫瑰花是别的男人送的,他今天这样做,无非就是他的好胜心作祟,别人送99朵,他就送999朵,真是有钱没处花了。
接下来的日子又归于了平静,两个星期后齐枫出院了,不过他的腿伤仍没有好,还要在家里静养一段时间,冯清槐给他批了三个月的假,齐枫却提出了辞职。
和他一起辞职的还有凌文和谷天磊,听常薇说他们三个准备一起合伙自己开公司,我在心里默默道,齐枫,祝愿你早日康复,也祝愿你一切顺利。
这些日子我和孤文骞过得也算太平,我们几乎没有再横眉冷对过,感觉上他对我比前阵子温存了许多。
我心里却有些着急,我的复仇计划实施的进度实在太慢,我已发觉得在公司里是查不到什么线索,只有从孤文骞处下手,可是我从他这里能获得的线索也很少,而且基本都没有多大用处。
hale让我一定要沉住气,他说太操之过急反而会坏事,我听他的建议,耐下心来寻找机会。
一天距离下班时间还早,孤文骞直接来到我办公室,带着我出了公司上了他的车。
我看他开车的方向并不是回别墅,望向他问道:“我们去哪里?”
“去了你就知道了,”孤文骞淡淡地回了句。
这个男人总是这样,要做什么从来都不会提前告知,总是像突然袭击一下,弄得我都没法事先做准备。
车子开了大约二十分钟,停在了一幢两层楼的白色建筑门口,这里并不是郊区,应该是闹市中的幽静之处,四周全是修剪齐整的绿色花圃,白色的建筑楼掩映在其中显得格外的亮眼,却又异常的协调。
下了车,孤文骞拉着我走了进去,进了门我眼前就是一亮,房间异常宽敞,两扇大的落地窗户让室外投进来的阳光几乎照遍了房间的每个角落,整个房间里也是以白色为基调,不但墙壁是白的,连所有的家俱也是白色的,白色之中点缀了一些淡雅精致的装饰物,整个房间的布局清雅中又不失高贵之气。
我仔细看了看房内的摆设,可以断定这幢房子不是住宅,而应该是工作室或办公室之类的,而且这幢房子的主人应该是个女人。
因为我闻到整个房间里散发着淡淡的香气,我在房间里没有找到香味的来源,直觉告诉我这是属于女人才有的香气。
果然从白色的圆转楼梯上缓缓走下来一个女人,当我望向这个女人时,我的视线一下被定格住了。
漂亮的女人我不是没见过,可是我要说,这个女人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一个,确切的说,不能用漂亮来形容她,只能用美来形容。
她可真美!我在心里赞叹道。
苏翠蔓也很漂亮,可是她浑身充满着傲慢和市侩的俗气,而眼前的女人却完全不同,她看上去和苏翠蔓的年纪相仿,穿着一件白色的长裙,身上没有一件配饰,一头微卷的黑发蓬松的盘着,脸上化着淡妆,看似随意的装扮,却美的没有一丝世俗之气,整个人的气质雍容华贵,而又透着说不尽的妩媚风情。
她缓步走到我和孤文骞的面前,一双美目含着笑地望着孤文骞,轻轻启口叫了一声:“文骞”。
她的声音清丽中又不失柔软,我听着都觉得心仿佛瞬间被软化了,若是男人听了骨头大概都要被酥化了吧,我瞥了一眼孤文骞,看到他只是淡淡地轻应了一声,不过整张脸上显出了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的柔和。
我和孤文骞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从来都是连名带姓地叫他,而这个女人却这般亲密地称呼他,我猜两人的关系肯定不一般,难道孤文骞带我来见他的另外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