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以任性的依偎在听身边,撒娇,像雷曼婷那样。
蓝千的手指在碰到灵犀面颊的那一瞬,忽然颤了颤。他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迷迷糊糊中,竟然有泪水盈湿了眼眶。
灵犀帮爸爸穿上了陆霆琛细心挑选的外套。霆琛的眼光果然不错,爸爸穿上新衣服之后,整个人都显得精神焕发许多。
蓝千明白,这衣服是女儿和女婿的心意,他愈加珍惜起来。
天气难得这么这么好,在厨房准备午饭的时候,灵犀就推着爸爸在园子里散步,看看鱼儿和花草。
冬天,花草凋零,但是,农庄里却有一片翠绿和粉红在。
大棚下的各类青色蔬菜,园子里的红梅。好像,只要有意为之,就没有看不见的美丽。
“爸爸,你喜欢这里吗?”
灵犀双手搭在轮椅上,看着一望无垠的红梅问道。
蓝千点头,自从养病他便住在这里。这里的环境的确比医院好太多。但是,他想要的,更重要的,是跟女儿在一起。
灵犀突然想起什么,她凑近了一些,“爸爸,以后我们每天都生活在一起,这样我就可以陪着您一起看日出日落了。”
这是灵犀的心里话,但是,她话音刚落,蓝千就摇起头来。
“不……要。”
为什么?灵犀皱起眉头,鼻翼也跟着拧了拧。爸爸难道不想要跟她永远在一起吗?
这时,蓝千将灵犀的手握起放在陆霆琛的手里。他的手按了按,像是在做一个重大的决定。
“你应该……有自己的……生活!”
“一定要……幸福。”
蓝千说话费力,但是却努力说了一长句,以至于他的脸憋的通红。
蓝灵犀的手被陆霆琛紧紧的握在手心里,但是她的眸光里却闪烁着泪水。
好不容易压制的心情,在听见爸爸的一句话之后再也控制不住了。灵犀抬头,看着天空,然后不轻易之间擦掉眼角的泪水。
她太自私了。
爸爸之所以这样说,肯定是害怕如果他跟她们住在一起,会有很多的不方便。
灵犀好想哭,她真的被爸爸的关怀感动了。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明明很想念自己的女儿,却又不愿意跟她住在一起。
他的良苦用心,换作是谁,应该都能体会到吧。
爸爸现在已经这个样子了,还一心念着她的幸福。跟爸爸比,她真的太自私了。
爱情可以不拥有,但是亲情一定要用心去守护。她跟爸爸已经错过了三年,不能再错过了。
也许昨天她还有一点迟疑,但是,这一刻,她突然放下了。
懵懂的一生,她努力过,也遇到了最美丽的爱情。这一段旅程,将会成为她记忆中最难忘的片段。
明媚的阳光下,一个长发及腰的女子推着一个头发略显苍白的老人,他们的身上像是被渡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
陆霆琛远远的看着,竟然有一些触动。
蓝千的确是一个很好的父亲,陆霆琛虽然跟他接触的时间不长,但是,却从他的一言一行,甚至每一个眼神里看出,他对女儿满满的疼爱。
可是,这个世界上,不是每一个父亲都是合格的。
莫宏就不配!
一个男人,不要以各种借口作为背叛的理由。既然你娶了一个女人,就要对她负责。你可以不爱她,但是绝对不可以将她的人格全部推翻。
陆霆琛恨了他二十年,那种恨根深蒂固,在他的意识中,已经没有了父亲这个概念。
在农庄吃的每一次饭,都是美味而且快乐的。虽然距离除夕夜还有几天,但是,这一次的聚餐在一定意义上象征了团圆饭。
吃过午饭,灵犀又陪爸爸说了一会话,才跟陆霆琛离开农庄。
待车子缓缓驶离的时候,她看着越来越远的一栋栋房子,竟然没有了不舍。
以前,每一次离开,她都不确定自己什么时候再回来。因为担心,所以每一次都小心翼翼。可是,下一次不同了。
下一次,她再回来的时候,便永远不会和爸爸分开了。
世界很大,她想带着爸爸去看看。
而她身边的男人?
灵犀转过头去,看着陆霆琛。
他刚毅有形的下巴,干净清爽,只是这样看着,便觉得很有魅力。
“霆琛,你帮我实现了一个心愿,还剩下一个。”
灵犀扯唇,说话的时候,语调提高,带着欣喜的声率。
“什么,说来听听。”
“法国是一个很浪漫的地方,我一直希望,可以和自己爱的人,漫步在薰衣草的花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