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1855年的美国,就是100多年后的美国,那好多的房子都是木头做的,而此时正在洗澡洗的很欢乐,甚至还情不自禁的哼哼小曲的黄蓉黄大小姐,听到了自己浴室的木板墙上传来了仿佛敲门的声音。
“这是哪个王八蛋!不想活了吗?”
黄蓉,毕竟是这金鳞阁饭店的大小姐,在她想来,那外面无非就是金鳞阁的伙计,伙计她怕什么呀?
所以,二话不说,拿了浴巾裹了身子,抄起一根支窗户的木棍,就抢了出来,她要看看到底是谁这么大的胆子,要好好的揍他一顿!
“啊!?”
当气势汹汹的黄蓉提着棍子出来,准备一展雌威之时,她却惊叫了一声,小心肝扑通扑通的乱跳,怕了!
那不是李梦杨吗?有什么好怕的?
是李梦杨没错,但黄蓉很想大喊一声‘何方妖孽’!
两条腿的那才是人,对不对?三条腿的那不是妖怪是什么?!
黄大小姐不怕人,可她怕妖怪呀……
李梦杨的这个身子可真的是没见过什么阵仗的,当初太过冲动了,一棍子抽出来顶在了木板上,幸亏那是木板,可这也让李梦杨失去了平衡,摔了下来,前后都疼呀,可现在,一个穿着相当暴露的小姑娘提这个棍子来到了自己的面前……
这个场景太诡异了!
李梦杨当时只好忍着疼,爬起来持棍而逃……
从此以后,黄大小姐那就不断的找李梦杨的麻烦,就是为的把这个妖怪给赶走。
前因后果,李梦杨心知肚明,可要说这个走那是一定的,他总不能在这个金鳞阁干一辈子吧,男子汉大丈夫,好不容易穿越一回,他得干出一番事业才行!
那到底干一番什么事业呢?另外,你也得有钱吧?李梦杨可是相当于赤条条的来到的美国呀,怎么办?
淘金是不成的,打工更不行,一天10美分,这得工作到哪辈子是个头呢?
你还别说,经过这么多天在三藩市的生活,李梦杨还真的找到了挣人生第一桶金的灵感。
……数日后,旁晚。
levi-strauss!
李梦杨眼前的这块招牌,就是写了这么几个字母,那作为一个现代人,能想到什么呢?
多简单啊,牛仔裤嘛!
对,就是牛仔裤,而李梦杨看到的,现在的三藩市男人身上的裤子,跟自己所熟悉的牛仔裤还有很大的不同。
款式上有些相似,也有金属扣什么的,不然李梦杨也认不出来,可是现在的李维斯裤子的面料,跟后来的那种蓝色的牛仔裤完全不一样!
现在的李维斯裤子是用帆布做的,就是搭帐篷的那种布,李梦杨真的是观察了好久才看的出来,这么说吧,把那些个穿着这样裤子的淘金者给看的都脸红心跳了,他这才……不要在意这些个细节。
后来问了许多的穿这种裤子的人才确定,这确实是李维斯的裤子,而且这也不叫牛仔裤,叫‘工裤’!
看到没有?这里面就有巨大的商机,因为李梦杨知道,如果用棉布来做这种裤子,那就会更好看,更舒服,嘿嘿嘿……
于是,李梦杨便做了充分的准备,首先就是跟那些个脸红心跳的淘金者们唠家常,好吧,这主要是为了知道李维斯的店现在在何处,接着,便是找了一天金鳞阁的活比较少的,然后还特别勤快的给都干完了,没办法,这个年头大清可是没有‘周休’概念的,想要休息,也行啊,等过年吧。
这样,这天半晚他就来到了这个招牌之前……
第一桶金就在自己的面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