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不晓得李惹这样去“会”王突,是有“罪”的,起码是有责任的。这个责任,就叫“过失。”正像王独粒的妻子嘴中所说:
“我儿子是被人‘会’了去钓鱼,才死的。没人‘会’,他是不会死的。”
而王突的父亲,那个“剃头匠”王独粒,早在一年前就已经病殁。
他幸亏死在了儿子之前。
这样,他至少可以少“难受”一次了。
王突死了。
王突的儿子正在上高中。眼看着再过两个月,马上就要考大学。王突的妻子只好在儿子面前,隐瞒了王突的死讯。王突的妻子骗儿子说:
“你爸爸出差外地去了。”
x年以后,还是有人会偶尔提起,说花墩当年有人去蚯蚓村的池塘偷鱼,结果遭雷击。有人因此还说:
“由此可见,雷公还是有灵的。”
何谓“火炮”?
“火炮”即“爆竹”。也有的地方叫“二踢脚。”
一夕,花墩有十多位耄耋老妪——其中领头的即“白翳大娘”——往拶山山顶xx庙遗址“靠山”。
何谓“靠山”?
在山顶通宵念经,谓之“靠山”。彼时,正是“文革”后期,“迷信”活动,被上级政府明令禁止。然而,在私底下,又难免死灰复燃。
村里有两无赖——其实,说他们无赖还够不上,应该说他们是少不更事——在得知消息后,即相约带上一筒火炮,去了山脚底下。他们的本意,是要燃放几个爆竹,吓唬吓唬那班念佛老妪一下。
两个少不更事的少年中的甲,拿出一个火炮,乙刚用烟蒂帮他引燃火炮的引线,只听“砰”的一声,甲的一只眼球已被炸出眼眶,鲜血直流。
欲吓唬别人的,却先炸了自己。
正应了那句俗话: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此外还有另外一句俗话:算计别人,自己划到了八百。
他们的报应还没有完。
x年以后,两无赖中的乙,在东谷县城开起了出租车。一次,在载客途中,他开的出租车突然爆胎。那爆胎的声音就像是“火炮”爆炸,不!火炮爆炸哪有这么响,就是集束火炮爆炸,也没有这么响!飞出去的轮胎单不单砸死了一个路人。
乙肇事逃逸。
拘留。
理赔。
这一下子,乙十多年的心血都白费了,十多年的出租车都白开了,乙还欠下了一屁股债。
你是否能索隐一下,这个乙其实就是本书中的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