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红颜再度由沈盛年带着返回家里。
亲眼看见奚欢婚宴的场景,她心疼得麻木,整个人像是泥雕木塑。然而这种痛苦并不是结束,而是开始。她答应过奚欢,会继续留在hg公司里,所以今后她还会有许多见到奚欢与付郁的机会。
这是她所选择的人生,如此艰难的人生。
可是再艰难,日子也得过,饭也得吃,澡也得洗。昨夜他们缠绵了一宿,两个人的皮肤上都是黏黏腻腻的。情况所限,沈盛年只拿来毛巾为她简单清洗一番。刚起床后又被沈盛年给拖着去了婚宴现场,根本来不及梳洗。
所以这一回到家,秦红颜首先就钻入了浴室里,将自己里里外外刷了个干净。让她羞恼的是,沈盛年的东西竟还在她身体里,触手滑腻,似乎怎么也洗不尽。
从浴室出来后,秦红颜坐在梳妆台前吹头,可右手昨晚在欢愉时不知怎么压到了,酸疼得紧,不方便。沈盛年眼尖,立即凑上来为她代劳。秦红颜身累心累,也懒得计较,任由他帮自己吹发。
秦红颜的发量很多,一只手根本握不过来,沈盛年吹着抚着,忽然想起了昨夜她这头青丝贴在她雪胸上的场景。纯白与纯黑,极度的视觉刺激,那黑色在她的饱满上蜿蜒出魅惑的弧线,让他差点没死在她身上。
这么一想,沈盛年忽然有了念想,忍不住便伸手撩拨,见秦红颜没什么反应,干脆就关闭了吹风,将手从浴袍领子伸入了她胸前。
“你干什么!”秦红颜连忙按住他的手。
如此一来,却恰好让沈盛年的手压她的胸压得更紧,而且那手指还极不安分,让她有苦无处说。
沈盛年的下巴抵着秦红颜的肩,柔声道:“我想要收取报酬了。”
他的声音带着鼻音,像是在撒娇。他那梨花般的俊颜映在镜子里,干净美好地能使观者停止呼吸,满足他任何要求。
然而秦红颜却拒绝了:“我不想做那回事,你技术太差了。”
此话一出,沈盛年的双眼像是要冒出火来,狠狠地盯着秦红颜,像是要在她脸上盯出一个血洞。
秦红颜这才知道,侮辱男人那方面的技术就是在侮辱他们的灵魂。可她说的是实话,昨晚确实挺疼的,而且因为他也是第一次,所以她的疼便更加剧了。从任何一方面看来,这都是因为技术不到位引发的血案。
“你瞪着我也没用,你把眼珠子瞪出来了,技术也不能变好。”秦红颜实话实说。
她本来心情就很是糟糕,当然不可能有闲心去讨好他。
秦红颜一分钟内对沈盛年进行了两次灵魂上的侮辱,这激得沈盛年是气血翻腾,胸前大幅度起伏,小脸白一阵青一阵。
就在秦红颜以为他要冲上来打她,或者是冲到马路上自我了断时,沈盛年陡然安静了下来。
他蹲下身子,将头埋在她的颈脖处。他的头发柔软纤细,就跟小狗似地,声音也嘤嘤闷闷的。
“我保证这次不会痛的,真的,求你了,我难受。”
秦红颜明明知道这样的沈盛年是装出来的,然而却还是让他如了愿。他的这副模样能彻底激发出女人体内的母性,让她甘于奉献言听计从。
更重要的是,当沈盛年的唇与她的唇相贴时,秦红颜的注意力全都转移到了他们相触的肌肤上,暂时忘记了奚欢与付郁。
虽然身体没有得到放松,可至少心灵有瞬间的轻松吧。
秦红颜向来索求不多,这样便好了。
不过,沈盛年撒了谎,这一次还是挺疼。
奚欢与付郁的新婚夜是在平湖别墅度过的。
付磊当初答应他们结婚的条件之一便是让付郁奚欢婚后与他们同住,这样便可以更好地控制奚欢为之卖命。
就连付家的佣人也私下嗤笑,说奚欢此举是明晃晃的入赘。
奚欢当然知道这些讽刺的话语,可也不以为意比这再难听的都笑着接受了,何况这些小风沙?倒是对佣人向来和气平顺的付郁听见后发了好大一通火,甚至还将几个涉事的佣人全都开除,并且明令禁止付家佣人说奚欢的不是。
这天婚宴结束后,付郁与奚欢都很疲倦,然而奚欢于疲倦中还透着一丝苍凉。
趁着付郁入睡时,他悄然来到了书房里。拉开书房的窗帘,整座城市的夜景便呈现在眼前。这种俯瞰的角度,那样广阔的视角,轻易便让人生出自己是神的错觉。
奚欢应该是志得意满的,因为他终于迈出了复仇最重要的一步,他终于得以以付家人的身份进入了付家。
然而事实上,他心中却扑满了寂寥。
今天婚宴上,沈盛年的那句话如一块巨石砸来,将他所有的神经都砸得稀烂,再也无法复原。
奚欢没有料到秦红颜会这样快沦陷,这段时间太过敏感,所以他也没能再让人去跟踪秦红颜。昨天他送了秦红颜佛珠,表明了自己的心意,原本想要用旧情拴住她,然而却还是让沈盛年得逞了。
奚欢并不是那样古板的人,会在意女人的第一次,只是……那是秦红颜啊。
是他唯一真心爱过的女人,是陪伴他多年的女孩,他从没想象过她会属于别的男人。
奚欢明白,他没有资格去责怪秦红颜,完全没有,因为他的所作所为早已令她伤心透顶。
他的心情很是复杂,一颗心像是浸入了调料瓶里,分不清是何种滋味。
他有些后悔自己没能早点夺去秦红颜的身子,也许这样她会对他感情更深,也会继续等待他。但之前的他确实不敢对秦红颜做出太亲密的动作,他是在害怕,越爱她,他便越害怕。害怕她会发现自己的秘密,害怕她会彻底离开。
面对秦红颜时,他终究是怯懦的。
今天在听见沈盛年说出与秦红颜发生关系的刹那,奚欢忽然对自己的复仇有了丝动摇值得吗?值得为了复仇放弃她吗?
可是,复仇的种子已经深入了他的骨髓,如果放弃,那奚欢也就不再是奚欢。
他对着空气伸出手,做出个抚mo的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