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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明朗对着他挤眉弄眼的:“那是当然,我今天花了好大的心思折腾自己呢,怎么样,看上去是不是特别帅?”
凌安之笑道:“帅,帅得让人移不开眼。”
听他这么夸自己,齐明朗乐了。他又转身去对安小陌献殷勤:“老板娘,今天你看上去比以往还要美啊,听这里的老人说,老板娘跳舞可好了,可惜我没机会看,不知道今晚能不能有眼福。”
安小陌还没回答,凌安之就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上:“你还是去歇会儿吧,一会儿就该上台了。”
这个齐明朗是凌安之无意间挖来的驻唱之一,他那次走过江畔的时候,看到有个男生在那边抱着吉他,似乎准备弹唱。
因为这个孩子外形看上去很不错,所以凌安之就多看了他几眼。
很快他就开始自弹自唱起来了,凌安之微微的皱了皱眉,有点赞赏又有些可惜地看了他一眼。
赞赏是因为这个小孩有一副特别好的嗓子,虽然一听就知道没有经过什么培训,但是胜在天赋高。但是可惜的是,他这吉他水准实在是太次了,就连他自己都能分分钟秒杀得他不见影。
他正在唱一首挺红的小民谣,声音清澈如下面的流水,而吉他却弹得很是生疏。
凌安之站在原地听了一会儿,还是没忍住走上前去,低声对他说:“你唱,我帮你弹吉他吧。”
其实凌安之的吉他也不是多么精湛,但是总归是学过的,再加上这首民谣传唱度很高,当年他练习的时候,恰好用这首曲子练过,所以弹起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看到一个大帅哥突然走过来,齐明朗愣了一下,稀里糊涂的就把吉他交给他了。
凌安之随手拨了几下,稍微地调了下音,然后开始弹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