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的已经迷迷糊糊的,刘晓鹏站起身来差点摔倒,为了庆祝我特意请刘晓鹏出来吃饭。刘晓鹏在酒桌上还纠结的看着我:“你可潇洒了,不用人管着,向我,现在还没脱离苦海呢!”
“哇靠,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接着,我给他讲述了我这几个星期的艰辛,包括找工作四处碰壁。
刘晓鹏听的雾弥散着的,终于忍不住起身上了趟厕所,回来的时候,自己还忍不住叨咕:“尿喝多了,酒就特别多!”
送刘晓鹏回到寝室,我也跟着回到了我那一亩三分地的小屋,那是一套合租屋,有三个房间,共用客厅。
我来的时候,这里刚开始招租,所以目前,我是第一个住进来的。
回到屋里,打开我的钱包,虽然心里期盼着,但是心里还是知道结果,这顿饭吃下来,自己剩下的钱也不知道还够不够了。
躺在床上,我突然间想念起刘晓和张晨,也不知道她们现在怎么样了。
我对着天花板唉声叹气,捧起笔记本电脑,打开了qq,刘晓的头像还是灰暗的,而张晨却一直没亮过。
事实上,在刘晓和张晨走之后,我在心里一直衡量过她们两个,最后,我也终于得出了结论,内心也不在纠结,刘晓无论是刚上大学还是在最后的一年里,对我影响都是最大,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但是刘晓确实走了,没有她的日子里,好几次我都夜不能眠。
正在我感概的时候,我的妈妈给我来了一条短信,短信内容极其的简单,只有几个字:“儿子,在外面过的怎么样?不行回来吧!”
我给老人家回的短信只有几个字:“妈!我死都死在这,你别管我了!”
事实上,每一个在大城市打拼的人都和我有一样的想法,大城市有更多的出路和更多的机会,而我比他们多的一个想法,就是这里曾经还是刘晓的家。
我当初决定留在这里的心情就和陈奕迅的《好久不见》一样:“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s》,我整个人又充满了斗志,虽然我自己心里清楚,如果我面试失败了,估计我这个月的房租都是问题了。
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我很快就步入了睡眠,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我和刘晓结婚了,我们的身边补满了盛开的鲜花,兄弟连和太太团全员到齐了,一起来给我们祝福。
但是,美梦总是短暂的,我一大早就被急促的短信铃吵醒,拿起手机,眼前的屏幕上传来欢快的几个字:“早上九点,来公司人事部报道!”
我惊讶的望着这一行短信,顿时心情大快!
高呼一声:“yeah!!!老子马上就要崭露头角了!”
都说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磨其筋骨,哥昨天晚上喝多了,从床上掉下来,摔的够呛,也算是磨了磨尾椎骨了。
笑着,吹着口哨,我带上了口罩,走出了楼道,陷入了无止境的扬沙天中。面对秋天漫天的沙尘,我瞬间感觉,这天气,真是太可爱了,他比雾霾心软多了!雾霾可以让你把人看成狗,把狗看成人,而扬沙至少只是让你对未来美好的生活流下几滴眼泪,并不能对你的视觉辨认产生太大的影响,当然,你应该带上墨镜。
重新的进入了银座的大楼,我彻彻底底的领略了我这牛逼轰轰慧眼识人的公司的风采,放眼望去,14楼一半,额,都是另一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