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我奇怪的问陈琳新。
陈琳新叹了口气:“就是上次一起逛商场买的那个!”
想到这里,我的心扑通扑通的直跳,她这是,在向我表白?那套衣服是情侣衫啊。想着那天她还用衣服在我身上比量来的,不是真的喜欢我了吧?
想着,陈琳新递给我一包薯片:“放心,我是不会和你一起穿出去的。”
我“哦!”了一声。然后一起看起了电视。
接下来的日子,一直都很无聊,每天和陈琳新不是拌嘴,就是看电视发呆,要不然就是陈琳新坐在我床上玩笔记本,我自己坐在台式机前看摔角。
中途吴老二找过我们几次,但是听说我们俩要去喝酒,吴老二都灰溜溜的跑了。
时间过的飞快,马上就快要到开学的日子了,想着又要见到刘晓了,我心中一个劲的激动。想着我应该买点什么送给刘晓,于是我兴致勃勃的出了门。
刘晓是一个很实际的人,她不太追求浪漫,想着这个问题,我只能给她买了点我们这边的土特产给她吃。
拎着大包小包的,我终于艰难的回到了家里。用钥匙开开门,发现屋内空无一人。
“奇怪,陈琳新呢?”我自言自语道。
可能听见我的声音,陈琳新从卧室大喊:“在你房间!”
坏了,我走的时候柜子什么的都没锁。
想着,我飞快的冲进我的卧室,只见,陈琳新已经坐在我的学习桌上,带着眼睛,翻着我高中时候的日记。
我高中时候特别逗逼,日记里面有我很多糗事,虽然我现在不写日记了,但是有时候我还是会拿出它们当笑话书看。可见,这个日记的重要性。
陈琳新一边看着我的日记,一边笑。我抢过她手里的日记,拿到眼前一看。好么,原来是我追小雅的那段。
小雅长的漂亮,高中时候很多人追。我那时候不知道脑袋是被驴踢了还是被教室的门挤了。死活就想给她写一封情书!
于是,在狐朋狗友们的起哄之下,在一日,小雅作为语文课代表,在教师收作业的时候,我把情书和作业一起递给了她。
当时,我感觉我真是信心满满,我高中时候,可是班里最高的,而且我那时候也很爱打扮。虽然现在看起来当时自己喜欢的东西,简直娘炮......
第二天,我果然在班级里面出名了!不是因为我表白成功,而是老师以文章跑题为名,把我的情书贴在了黑板的正中间。
还用教棍指着情书,说:“文笔不错,就是内容跑题了,这个作文如果放在小说上,肯定是好情书,但是放在这里,估计一定是零分。”
回想我当时写的情书,也算是惊天地涕泣鬼神啊。
内容是这样的:
我本良家子弟,正统少年,一向对美眉们保持一种昂首挺胸,目不斜视的高姿态,人送美名曰"孤傲太甚郎".而至今日,竟难捺心中激情,夜秉孤灯,血饷蚊蝇,殚精竭虑,劳神伤思,给你写这封求爱信,唉,全是你害的.古人云"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所以美人一定要笑,而且要笑得巧;美目一定要盼,四处顾盼,让周围所有的男人都觉得你是在看他.据我的观察,你的笑和盼都恰如其份地表明你美人的身份.
按说,你笑你的,关我甚事?偏是老冲着我笑!你一笑便勾走了我的魂,唤去了我的魄,我的人坐在教室里,我的心早已溜出去和你的美目在跳舞,我的眼睛盯在课本上,我的神早已乘着你的巧笑去遨游.
待到时光悄悄溜走,猛然醒悟,发觉课本没看,笔记没复习,单词也没背,呜呼,一事未成!惜乎悔之晚矣.我想,这是你害我的.所谓"债有主,冤有头",我自然要向你讨还.于是,我不惜破坏我"孤傲太甚郎"的美名,决定向你求爱,我追求你便是在向你讨债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