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子不是还小嘛,过几年,老大年纪到了,咱家说不定攒住几个钱儿呢。”
韩子明回头对着韩冬和韩俊说道,“你们俩,跟爹说,想不想养狗?”
两人一听,眼睛发亮,异口同声回道:“想!”
韩玉也喊道:“我也想!”
韩子明说道:“刚才路上遇到你去赶集的大姨夫,听他说家里有只狗不想养了,还是一只狼狗,我寻思着给弄过来。”
韩冬舔了舔嘴唇,眯了眼睛,龇着牙说道:“你看这家家户户都有狗,就咱家没有,要是有了狗,领着去北地撵兔子,听说兔子肉好吃得很。”
林氏说道:“他爹,他家不养,那咱就养着吧,要是生人来了啥的,也都有个音儿。”
“我本来就跟洪兴哥说好了,让他留着,我这两天给口信。成,既然这样,那我下午凉快了去牵过来。”
韩子明“啪”的两手一拍,做了这个决定,那是板上钉钉,实打实的。
日头很大,烤炙着万物,站在太阳底下一会儿,估计都会生出一股子烤肉的味道。农家的男人们,不怕晒,一个个皮肤晒成了古铜色,非常健康强壮。不过韩玉一介女流,并没有晒黑的打算,女人还是白嫩水嫩一些好看。男人是泥做的,越晒越结实,甚至晒成了砖头;女人是水做的,那一晒还不蒸发了啊!
堂屋门口的阴凉处,韩玉坐在门槛上,托着下巴,看着碧空蓝天,棉花糖似的朵朵白云,心境也辽阔起来,这没有被污染过的天空,多了份圣洁的感觉。
“人呢?”
没看到人,就听到大门口处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人在家里呢。”
林氏一听,连忙回应,韩子明也从站起来,迎了出去。
三姨妈出门子前的名字叫林爱华,是个日子相对好过的女人,因为三姨夫汪四喜是做生意的,手里多多少少挣了几个银子,家里条件自然比老老实实种田的好多了。
看到三姨妈和三姨夫的一刹那,韩玉还是怔了一下,这三姨妈人不胖不瘦,因为家里不种田,农活做得少,显得年轻许多,而且头上簪子,脖子里项链,耳朵上悬着耳坠子,颇有几分姿色。倒是这三姨夫,三十岁左右,竟然是光头,比刚刚出狱的犯人的头都亮堂。《孝经》开宗明义第一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孝之始也。”虽然在这农家穷旮旯(ga-la,角落)没啥讲究,怎么方便农活怎么来,很多人都剃了头,弄成了短发。但光头是非常罕见的,几乎没有,除了和尚。因为有种大刑叫做髡(kun)刑,上古五刑之一,将人头发全部或部分剃掉的刑罚,是一种耻辱刑,主要流行于中国古代夏商周到东汉,这个叫做云锦的朝代也是存在的。
所以,韩玉不由得胡思乱想起来,这三姨夫汪四喜是不是受过大刑,又或者是打算出家,还可能是“聪明绝顶”了。
“小玉,还愣着呢?快给你三姨和三姨夫搬凳子。”
林氏朝韩玉摆了摆手,随后转过去对二人说道,“这小玉大病初愈,你看都不知道说话。”
“过来,过来,看三姨给你们捎的啥?”
林爱华朝韩冬和韩俊摆摆手,在两人手里分别放了一个小纸包,看到韩玉搬来了凳子,也在她手里填了一个,“小玉,看好吃不好吃。”
“落生糖!”
韩冬拆开了小纸包,一个不大的小四方白块,上面还粘着一些花生的碎屑,看到之后惊呼出来,跟看宝贝似的看了一会,扔进了嘴里。
落生,其实就是花生,农家的叫法。(不知道跟“落花生”是什么关系,尚未考证。)
汪四喜坐在一旁笑着,看到小玉一直看他的头,也不忌讳,张口说道:“三姨夫秃了,没头发了。”
“二姐,前面咱爹周年的时候,我们出去跑货,没来得及回来,现在有空了补一下。”
林爱华扭头看了看韩俊和韩子明,继续笑着说道,“我这次来,可不是白白蹭饭的啊,是想给韩俊说个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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