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
枪声尚未消失,陶麦腰间有一股大力猛地扯她进怀,待她闻到熟悉的令她安心的气息之后一颗悬着的心缓缓落下,转头看向那个劫持她的人,正弯着腰一腿跪在地上,他手中的枪掉在了地上,原本拿枪的那只手此时鲜血淋漓无法动弹,而他的一条腿膝盖住也中了枪,鲜血自那冒着黑烟的裤洞里汩汩流出,他正伸出左手去够枪,但还未碰到,已经被李铭升一只脚忽地踢飞了。
孙雄上前就押着这人,嘴里高叫道:“你个孙子,有能耐给俺再跑,再跑?”
李铭升转而看向受到惊吓的陶麦,只眼神里透出关心,嘴里却一句话未讲,林启辉仍然只当不认识他,而那个被押的人在被押伤痛之于还记得抬头盯着陶麦,眼里露出惊诧莫名的神色,李铭升有意挡住他的视线,和孙雄交换了一个眼神,拉着人朝着一辆接应的车走了过去。
自始至终,李铭升和孙雄没有对陶麦说一句话,反倒是那个劫匪,一边一瘸一拐的被押着往前走,一边回头看着她,那眼神,分明是认识陶麦的意思。整个过程不过两三分钟的时间,之后,受到惊吓的其他路人纷纷散开,生怕再生变故当。
一阵微风吹过,一丝血腥气飘进陶麦的鼻端,她浑身一个激灵,仿佛这才从刚刚惊险的一幕中回过神,她看向林启辉,一脸疑惑:“刚刚那个人好像认识我,但我不认识他,真奇怪。”
从李铭升的态度中就可看出这件事透着蹊跷,想起刚刚的危险,林启辉心中一阵紧过一阵,不由死死抱紧陶麦,把她全身心地护在怀里,沉声道:“是挺奇怪的,有机会找李铭升问问。”那个劫匪居然叫陶麦小姐,还一脸的关切,可见是认错人了。但这劫匪看起来气势不凡,即使重伤也没听见一声哼哼,又是李铭升孙雄他们亲自追捕的,可见身份不一般。这身份不一般,也就意味着犯的一定是不同寻常的大案,否则,怎么会劳驾尖兵中的尖兵,兵王特种兵淝?
陶麦感觉到林启辉的后怕,不由伸臂紧紧回抱住他,林启辉的声音在她头顶沉沉响起,“还好刚刚只是虚惊一场,吓死我了。”
林启辉勒的陶麦骨头快断了,陶麦艰难地抬头瞪着他的下颚,她要是再不出声估计没把枪打死,也要被他勒死了,脸上漾起一抹笑,“我们已经到了情侣路的尽头,我们会白头到老,你没事我又怎么会有事?”
清吟笃定的声音,脸上带着希翼,仿佛白头到老就在眼前,林启辉心中一动,点头称是。陶麦笑颜如花地在他坚毅的下颚落下一吻,两人相携回住处。
第二日,上午时分,林启辉和陶麦回到林家老宅时,没想到林爷爷正坐在大厅里对着一盘棋,见他们回来了,忙从上到下把两人打量了一遍,那目光还特意在陶麦的腹部转了一转,窘的陶麦直想躲到林启辉身后。
林启辉自是知道爷爷的心思,未免被提问,忙抢先开口说:“爷爷,陶麦累了,先让她上去休息吧。”
这几天,陶麦疯玩,看起来脸黑了些,好像也瘦了点,林爷爷当即大手一挥,“去吧,去好好睡一觉,晚上好陪我这老头子吃一顿热闹的晚饭。”
林启辉和陶麦相互看看,他们这一离开,爷爷差不多就成孤家寡人了,虽然家里有张姨、有警务员,但人到暮年,最希望的大概就是子孙绕膝,戎马一生的林爷爷到了晚年也不例外。
“好的,爷爷。”陶麦立刻扬起笑脸,率先走进屋里,和林爷爷又闲扯了几句度蜜月时看到的风景有多美多迷人,而后才上楼休息去了。
而林启辉叫张姨帮忙拿了行李放好就被林爷爷叫住了,林启辉心下微沉,只得坐到林爷爷对面。
林爷爷一开口就是语重心长的一句,“启辉啊,你们结婚三年多了,搬回来住也快半年了,这夜夜在一起,怎么也不见麦子的肚子有动静?”
果然,他就知道爷爷会提起这件事。
林启辉漫不经心地端起茶几上的茶,喝了几口才不在意地回道:“爷爷,我和陶麦都很年轻,不想这么早要孩子。”
林爷爷闻言,立刻扔了手里的棋子,抬头瞪着林启辉,怒道:“你还嫌我这把老骨头不老是不是?我已经八十六了,没有多少可活的日子了,你父母又是那么个情况,你们一个一个的是不是都想气死我?”
自从父母离婚,爷爷确实老了很多,原本半白的发丝如今已是全白,他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可陶麦的身体状况根本不能……林启辉凝重地望着林爷爷,五指紧捏着茶杯,嘴上却只能道:“爷爷不老,爷爷一定能活到一百岁,到时候亲眼看着曾孙子满地跑,背着书包上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