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森叹了口气,暗道一声,山中无老虎,只能猴子当霸王了。现在胡忧和一众军师将领都不在,自己得把这个大旗给扛起来才行。
其实哈里森并不是没有能力之人,要不然胡忧也不可能让他在军中,坐到那么高的位子。如果说候三的上位,多少有关于胡忧私心的话,那么哈里森的上位,完全是因为他的能力。
哈里森是帝国正规部队出生,说句不好听的,他当偏将的时候,胡忧,朱大能,候三这些人,还不知道在哪里撒尿和泥玩呢。只不过,八年的奴营生活,磨灭掉哈里森太多的意志,虽然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但是在自信心方面,他还是受到了一定打击的。他怕这地浪天城,会从自己的手里丢掉。
现在事以至此,哈里森知道,躲是躲不过去了,只能硬抗下来。说真的,被人寄托了希望的感觉,还真是挺不错的。至少现在,没有人敢再看不起他了。
等各方面的情报都报上来之后,哈里森站起了,环视众人一眼,道:“传令下去,严守南,西,北三门,除我不死鸟军团士兵之外,任何人不得靠近城门五百步之内,违令者直接格杀。同时,城中实行宵禁,凡浪天城中老百姓,不得以任何的理由,迈出家门一步,就算是着火,也让他们给我呆在家里。”
哈里森的命令,让在场的将领全都惊异不已。居然一上来,就连发两条争对老百姓的命令,还说什么连家中着火,都不许走出家门,这可是他们从来没有听过的。
哈里森看了众将一眼,把大家的反应,都一一看在眼里。他知道,自己的领令是有些狠,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以不死鸟军团的战力,哪怕是没有防备,想要正面攻破城门,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现在东门一下就破了,想都不用想,那肯定是有敌人混进了城中。
要想把这些混进城中的人找出来,不是太难的事,因为胡忧为每个城民,都发放了身份识别牌。身份识别牌的最大用处,就是用来查找奸细的。
说是简单,可是现在哈里森做不到这些。浪天有常住人口过百万,加上各地商人旅客,人口至于在一百五十万左右,而现在浪天的不死鸟部队只有八万人,而且还要应付敌人的进攻,跟本没有那么多的军力,一一去识别谁是普通的百姓,谁是奸细。所谓乱世用重典,哈里森在奴营呆了八年,别的没有学会,那个‘狠’字,他却是深有体会的。现在,也只有狠,才能解决危机了。
哼了一声,把大家的注意力,再次拉回自己的身上,哈里森说道:“少帅把浪天交到我们的手里,是对我们的信任。浪天关系着我们不死鸟军团的发展和荣誉,我们绝对不能把浪天给丢了。”
哈里森说到这里,居然笑了。他笑着说道:“往日军中有少帅,朱大能,候三,西门雪和旋日军师的光芒在,照得我们连一点光都没有。这一次,是我们表现的时候到了。让我们用行动,让世人知道,不死鸟军团之中,不但有少帅那样的军事天才,我们这些人,也绝对不差”
哈里森的话,一下激起了众将的争胜之心。不错,胡忧,朱大能等一众将领的锋芒实在是太强了,平日里,一提起不死鸟军团,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他们。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不表现一下怎么行。这一次,就让少帅和百姓们看看,他们也同样可以很强大。
少帅当年用区区三百人,就在黄龙道挡了安融野兽军团五千人的进攻,而且还箭取铁克拉的右眼。现在城中有两个主战师团,八万人马,又是在自己的地盘上,有什么好怕的。
“干,我们干了”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把会议室里的气氛,给点燃了起来。这些将领,虽然没有朱大能,候三他们那么有名气,但是同样跟胡忧历经过各种战事,骨子里都是热血。杀人不过头点地,有什么好怕的
哈里森看众人的热情已经点燃了起来,继续下令道:“加马,阿隆索,维拉........,我把独立团给你们指挥,你们的任务是重新夺回东门的控制权,你们能不能做到?”
加马等一众被点名的将领,全都站起来,大声喝道:“誓死完成任务。”
“好”哈里森拿出将令,交给加马,郑重的行了个军礼道:“拜托各位了。此战之后,少帅那里,我给各位请功”
加马等领命而去之后,哈里森又分别对各处城防要地,都进行了新的部署。每一个命令都快而准确,体现出了强大的信心。
随着各个将领一一领命离开,会议室里,只剩下三个还没任务的将领,而哈里森里手上的可用之兵,也只剩下一万人。三个将领还以为哈里森要让他们三个和那一万士兵,做后备力量,随时支援各方面的部队,谁知道,哈里森这时却站起来,道:“三位,该是我们表演的时候了。”
“少将大人,我们不是后备军吗?”一个中校问道。
哈里森摇头道:“我们现在没有后备军,大家只有拼死,没有后路”
八万士兵要守住浪天这么大一个城,本就已经兵力不足,哈里森从来没有想过,还要留下什么后备军。他之所以留下这一万人马,是要用来清除那些混入城中奸细的。
兴文大街,这里是发生骚乱最为严重的地区。哈里森带着一万骑兵到这里的时候,这里的混乱,还在继续。哈里森这一万骑兵出现的时候,那些制造动乱之人,不但没有跑掉,居然还想依靠百姓的身份,过来冲击哈里森的部队。
哈里森冷笑一声,抽手马刀,下令道:“给我杀,一个不留”
“大人,这些人里面,很多都是我们浪天的城民”一个将领提醒道。
哈里森冷哼道:“我们的城民,现在都已经在家里了,在街上的,都是敌人的奸细。全军听令,杀”
哈里森举着马刀,一踢马肚子,人随马走,像箭一样冲了出去,手起刀落,两个想要过来制造军队混乱的白云城人,连反应都来不急,就已经失去了脑袋。
哈里森带来的这一万士兵,大多都是之前的奴营士兵。他们听了哈里森的命令,同样举起了马刀,紧跟哈里森,前扑而去。
那些制造骚乱的人,跟本没有想到,哈里森居然这么狠,敌我不分的通杀,一下全都慌了。可是现在,慌已经晚了。一万铁骑,一万把闪亮的马刀,如黑夜中的闪电,划过长街。
这长街之上,有普通的老百姓吗?你要问哈里森的话,他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有,而且不少。这一带,不少人家的房子都被点燃了,很多老百姓都跑到了大街之上。
但是哈里森现在顾不得那么多了,因为这些人里,有百姓更有奸细,他们之所以要制造混乱,就是为给攻城部队帮忙。如果哈里森有足够多的部队,有足够多的时间,他可以慢慢的分辨出,谁是百姓,谁是奸细。
但是现在,哈里森是即没有人手,也没有时间。每多过一秒钟,浪天城都有落入敌人手中的危险,他必须尽快的解决掉这些骚乱,以除去后顾之忧,回援其他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