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就是成立监察处。顾名思义,监察处就是负责监督文武官员体系中,那些不法的事情。和暗影的职责不同,监察处只是对贪污方面有监督权,而暗影则是全方位的监督。监察处的具体职责,就是督查以往发生过的,或者正在发生的经济类案件,同时负责对每一笔钱粮运用的监督权和落实权,保证其间不会出现亏空,保证每一个铜板,都花到相应的地方去。
对监察处的定义,敖烈是效仿后世的廉政公署来建立的,第一任出任监察处首席长官的人,敖烈也已经有了决断,他决定让耿直不阿的田丰来担当。以田丰的性格,就算有人哪怕只贪污了半个铜板,田丰也一定会把他给揪出来的。让财政在运行的过程当中透明化,合理化,敖烈相信田丰是最适合的人选了。
对于敖烈的任命,田丰一口答应了下来。他的本职工作是谏言,可是随着敖烈越来越成熟,很少会出现错误的决定,这让田丰一度认为自己已经沦落成了闲职,当然这是他希望看到的情况,主公不犯错或者少犯错,才是田丰当初投效敖烈的初衷。至于监察处长官的职位,让田丰再次感受到了敖烈对自己的重用,于是就这样不辞劳苦、身兼双职的担任了下来。
任何一个机构,都不可能只有长官一个人存在,否则就是名符其实的光杆司令了。在监察处,敖烈还必需给田丰配备相当数量的人员,才能起到督查北方五州经济的作用。为此,敖烈和麾下众将再次进行了人选的讨论,除了四支精锐部队的统领没有被抽调人马之外,其余的各个将领纷纷向敖烈推荐麾下那些忠贞之士。最后,敖烈依照各个将领推举出来的名单,再从李儒负责的暗影成员中,抽调两百人过来,进而拟定了一个监察处初期的司职人员名单,共计一千人零九人。这些人,以后都由田丰来领导了,他们将以燕京为中心,逐渐向四周扩散,先把幽州的一切钱粮运用,都控制在自己的视线之内。然后在进行人员扩充,向整个北方五州扩散。
监察处的成立,也算是解决了敖烈的一块心病。贪污的风气一旦形成,在想控制可就不那么容易了,趁着现在还只是极个别的官员贪赃枉法,监察处的成立正合时宜。其实敖烈不担心自己的这帮老部下、老兄弟们会出现类似的问题,甚至对麾下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官员,敖烈都没有这种担心,因为这些人都是跟随敖烈一路一起走过来的,见证了北方五州兴起的前前后后,那种开疆扩土的成就感,是其他州郡的官员所无法比拟的,他们愿意把北方五州当做自己的家原来建设,这种认同感和归属感,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
可是敖烈不敢保证每一个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都会约束住他们的私心,毕竟在大量的钱财面前,还是会有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动心的。而且以后敖烈还要进军中原,横扫西凉,夺下川蜀……随着地盘的扩大,麾下的官员只会越来越多,对于这些后来者,他们心中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绝不可能像现在麾下官员这样强烈,越往南,人们对钱财越看重,长久以来的优渥生活,已经让他们习惯了每餐的大鱼大肉,而不像北方这样比较清苦。届时,难免会有人从中中饱私囊,出现吃亏空的现象。对于这样的蛀虫,敖烈是十分不想看到的,因此,监察处的成立是十分有必要的,无论是以现在为出发点,还是着眼于未来,都是保证政治清廉的重要机构。
政治清廉,将会对各个国家机构形成重要的正面促进作用,同时也会保证民生的安稳,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稳定的向前发展。在完成天下一统的同时,让每一个汉人子民,包括那些接受汉化的异族子民,都过上安定幸福的日子,这个敖烈一直在追求的目标,绝对离不开政治上的清廉。
监察处刚刚成立,就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先后有三名官员被田丰给揪了出来,被当成了反面的典型。这三个人中,贪污最多的一个人,在三年内贪污了二十万钱;而最少的一个,贪污的次数只有一次,数量也不过是区区的五十铜钱而已。可是无论数量多少,既然已经被揪了出来,就应当公事公办。按照燕京律中的规定,贪污数量最多的一人被当众执行死刑,而贪污最少的那人,只需补上贪墨的五十个铜钱,然后被解职而已。
慑于敖烈一贯的威名和知遇之恩,以及监察处的雷厉风行,四名官员主动到监察处自首,坦白了自己贪墨的前后因果,并主动交出被贪的钱财。对于这四名官员,敖烈没有做出任何处罚,只是在谆谆教导一番之后,解除了他们的职务。
前后七名官员落马,在这个过程中,敖烈和监察处恩威并施,对拒不认错的人处以极刑,对主动认错并交出贪墨的人施以仁政,对其他的官员产生了不小的震动,燕京的官员们均是引以为戒,一时之间,一股清廉之风悄然在燕京兴起。以致燕京甚至是整个幽州,在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再也没有出现过贪墨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