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叔在前面轻车熟路地带路,路边的野花开得不错,这一朵那一朵就摘了一束。
漫山遍野的坟墓和墓碑让李小白的心沉到了谷底。
墓园,其中一座小山的半山腰上,林叔在一座合葬墓前停了下来,这墓『穴』有新近动过土的痕迹,墓碑也很新,边上『插』有一束已经被风干了的花。
烈士,陶安明。
其妻,柳知青。
一左一右,在这冰冷的墓『穴』中相伴。
林叔把采来的野花放在了右边,女士优先,又点了一根烟,自己抽了一口,放在了左边。
“见着了,失望吗?”
李小白跪了下来,对着墓碑重重地磕了六个响头,岳父三个,岳母三个,磕得砰砰响,可是该死的额头却红印子都没留下半点。
林叔坐在地上,给自己点了一根烟,自顾自地抽了起来:“小伙子身体素质不错,练过的吧,人也实诚,圆圆这孩子眼光不差。”
李小白笑了笑,没说什么,也坐在了一边。
林叔开口道:“我是看着圆圆这孩子长大的,或者说,当年我和老陶是一个大队的,只不过上面来人甑选特工的时候,我怂了,怕死,这才让哪里都不如我的老陶做英雄去了,现在想想都有些后悔,英雄啊,付出的代价可真大,生命和良心的谴责。”
“老陶去了r国之后我就接到了组织的命令,找机会犯了个错误被开除了,当起了保安,一方面保护她们母女两,一方面照顾她们。可是看着圆圆误会了她的父亲,一天天学坏下去,她的母亲身体又不好,最该死的是我又知道一切的真相……那种良心上的煎熬啊,还真不如当初我去r国算了,让老陶去头疼我家那个混小子,呵呵。”
“后来老陶牺牲了,在r国被『乱』枪打死,尸体都找不回来,没办法,我们这些老友只能想了个折中的办法,烧了一头猪的骨架子来冒充骨灰……谁想圆圆这孩子在知道了一切之后毅然走了老陶的老路,就是可怜了她的母亲,好不容易盼回来一个,虽然是死的,又送走了一个。”
“好在我家老伴经常过来看她,还把我家混小子让她认了干儿子,这么多年也算勉强对付了过来。这两个女人一直想撮合我家混小子和圆圆,可惜圆圆回来过几次,都没有怎么看得上我家混小子,其实我家混小子也挺争气的,干警察那么多年了竟然给他干到了特警队大队长的位置,不过缘分这种事情,勉强不来。”
“大概是一年前吧,圆圆她母亲突然发病,救是救过来了,不过医生说了,以她的情况撑不了多久,最多几个月,让子女多陪她点时间,去了好几个医院,中医西医都看过了都是这样。圆圆知道之后就辞职回来了,专心地照顾起她母亲来,陪伴她最后的时光。就在上个月这样,她母亲终于还是去了,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见着圆圆结婚生孩子。圆圆办完了葬礼,把两人合葬之后,我就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一番话断断续续地说完了,李小白也终于明白了他为什么会在xa的酒吧遇到陶圆圆。
这个经历坎坷的女人先是失去了父亲,如今又失去了母亲,这个世界对她而言已经没有太大意义了。
当初李小白把r国闹了个天翻地覆,这算是替她父亲报了仇,而有一个孩子,就是为了完成她母亲的遗愿,也算是对自己人生的一个交代。
毕竟是一个女人,就算不想结婚,也多少要有个孩子来做寄托。
就是不知道她是特意在xa等待李小白的出现,还真的是……巧合。
李小白更愿意相信前者,毕竟陶圆圆的准备太充分了,一切都表明了她是早有预谋。
一般的男人,陶圆圆是看不上的。
多年不见,一见即离,谁知道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
难道要像坟墓中安眠的二老一样吗?
山风徐徐吹过,带着花香和泥土的气息,此情此景,李小白突然间想起了苏轼的一首词。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