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列特用爪子在便当袋上勾了一下,里头飞出一本书,是新到的藏书。那本书用蝴蝶般不断左偏右偏的路线,从玺克旁边穿过,飞进馆内。
孟列特继续说:自从安派特收养了你,我一直想去你家看看。不过他坚持不肯。好像怕我把你叼起来摇死的样子。
你知道在你之前,你的师兄发生了什么事吧?
是。玺克回答。
在收养玺克之前,安派特的六个徒弟偷偷研习禁忌死灵法术,最后抛下师父逃亡。
孟列特短短的顿了一下,接着说:因为这样,我特别关心安派特这次收养的是什么样的人类。
你长得很像耶萨华。黑云头发、雪白皮肤、快散架一样的体格。
可是,你的眼神和他不一样。
我是玺克.崔格。玺克说。他不是自己以外的任何人。
同时也是一个所尼语系法师、蛀书虫、肉食兽以及天生死灵师。无论哪一个,都不能等同于你这个存在。
安派特在新闻上看到你在宗教布道会场附近,所以要我早他一步过来看你。
我没有加入那种怪宗教!玺克郑重的说。他记得在透沙柏走后,他们站在外圈跟警察谈资料的事情时,有记者在拍布道会场大门的画面,大概是那时候被镜头带到了。
我看你的表情,也不像是会加入那种团体的人。请起吧。
玺克忸怩不安的站了起来。
孟列特再次往前一步,现在牠距离玺克已经不到一公尺了。
玺克想起《龙族的风俗习惯以及人类与龙来往的礼仪要件》里说的,龙族通常不吝于和人类分享智慧,只要他们认为眼前的人类有足够的理解力,他们乐于为人类解答各种人生中的大哉问。
于是玺克说出他一直以来的问题:为什么那些人会这么热爱歪理,热爱到愿意为此毁灭人生的程度?宁死也不肯承认自己错了?我不懂。
是因为我以前过着那样的生活,所以我没办法理解吗?我觉得我看到的世界,和他们活着的世界简直不是同一个!
孟列特静静的听玺克说,然后他用浑厚的声音回答:人类之所以会以无比的热情去错信虚妄之言,是因为对自己和自己所信的事物,都一知半解。
他们相信的只是一个名词,而非事物本身。
就像布理培格用神这个辞汇招摇撞骗。那些相信他的人,只是相信神这个辞汇,而不是神本身。他们无法分辨真假,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神,只认得名称。
他们不明白,将名称作为本质惟一的辨识条件,会加剧辨识错误的比例。
名可名,非常名。玺克说出一个两千年前,古圣贤在经典里留下的名言。
孟列特咧嘴,露出一个可说是微笑的表情:虽然这只是这个道理最粗浅的一部分,但安派特说你饱览群经,似乎并不夸张。
能够赋予的名称,能够评价的名声,能够制定的标准,全都属于名的一环。他们全都会在确立的那一刻,和事物真正的常名分离开来。即使他们是根据常名去确立的,一旦确立就会独立,不再等同于常名。
常名,也就是事物真正的定义,是对事物本质的正确理解,是对应现实的抽象概念。像是什么样功能的东西才算是碗?怎样的动作才算是跳跃?什么是男人?什么是女人?这些什么的正确答案,就是常名。
名则是人类在理解了常名之后,为了在语言中代表常名,而创造的名词。像是碗、跳跃、男人、女人。都必须在搭配对常名的理解时,才不会误用。
对真正理解到常名的人来说碗、跳跃、男人、女人这些词不管变换成哪种语言,他都能正确理解其涵意。对没有理解到常名的人来说,碗换个颜色,他就不知道那是什么了。因为他并不知道,碗不是用颜色去定义,是用功能。
孟列特继续说:名只有在人们第一次提出这个名的时候,因为诞生自本质,而符合常名。在那之后,就会有人只认识到名,而从未真正理解过常名。
因为迷恋名,而且不知道常名。所以人会制造赝品,冠上名称以混淆它的本质。像是仿冒皮包假称它是名牌包、镀金谎称是纯黄金。名称与真相毫无关系。
会借着满足部分标准,去假称自己的水准。比方说,从前会第二外语的人,通常同时是个经常往来各地,阅历丰富而且辩才无碍的人,是具有社会骨干能力的人。于是人们就设定标准,认定会外语的人、洋化程度高的人,就是能成为菁英的人。接着人就借着学习外语,假装自己是有社会骨干能力的人。其实既无辩才,也无见识。
人类需要语言,需要无数的名,他们靠语言去交换双方看过的世界。可是渐渐的,部分人类变得没有语言就无法沟通,甚至依赖语言去建立对自己的认识。因此去追逐特别、伟大、被爱的、最好的这些标签,要求别人这样形容他们,而非自己真实办到。
名其实是非常重要的,即使对一心追寻常名的人来说也不可或缺。对你而言,你在读书时,从书中那些必须透过名来进行的论述,获益良多。但是,同样的事物对不同的人,经常不会有同样的效果。
你所无法理解的那些人,从未理解过我这个词的常名——他们的这个缺陷,不管在其他方面有多少收获,都无法弥补。
洋法师的神,指的是世上只有一个,全知全能,从无中创造世界,而且对人类有所要求、提出指引和规范要人类遵循的伟大存在。祂的存在是世间所有定义的大前提。
我们所谓的神,却是拥有超越人类的智慧、超过我们的力量、或是遵循我们无法掌握的法则去运行的,都称为神。因此祂不只会是拥有巨大力量的未明生命体,也可以是某种技术、或者是从来不听人类说话,也不在乎人类在干嘛的龙卷风一类自然现象。
洋法师的神是神爱世人,我们的神是天地不仁,但这样巨大的常名差异,对只认神这个名的人来说,绝对一丝一毫也感觉不到。
挂羊头卖狗肉!玺克认真的用俗语形容这个现象。其实古人说的话也没有很难解释嘛。
孟列特的声音带着发噱的起伏,但仍维持原本的主题说下去:他们不知道任何的常名。所以他们追逐靠金融数字堆积的字面财富,寻求不会实际产生任何温暖的爱之口号,一心一意的沽名钓誉。只想借着抓住名来抓住世界。但是世界只会是常名的总合,它从不承认人类所造的名。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玺克再次用古谚回答,他感觉,这是他和那些人差异的起点。
玺克走过太多的路了。不像那些人,一直在搭顺风车,虽然能往窗外看,却一步都没走过,遑论阅读这个世界。
书里有答案。对迫切寻找答案的你来说,那是你应该去的地方。孟列特说。就像现在,玺克所提的问题,都在书里有答案。
但是问题存在于书的外面,在体验里。如果没有问题,只吸收答案,到头来只会习得如何在纸上谈兵中获胜,毫无用处。孟列特说:无论是只看书不体验,还是只体验不看书,对人类这短暂的生命来说,都无法累积多少智慧。人类充其一生,能凭自己本领,从发现问题到解开答案的过程,只能完成那么寥寥几次而已。因此才有书。人生体验使人产生问题,而前人曾经解开过的答案都在书里,拥有相同问题的人,可以从中得到前人一生的成果。因此,读书才可以让人快速成长。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玺克放松的笑了起来。